為圓自己『警察夢』的朱某竟網購警服,假冒警察身份,四處招搖撞騙。2月28日,記者從烏市沙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朱某因犯招搖撞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朱某一直希望能夠成為一名警察,但因學歷不夠而無法圓夢。去年年初,朱某從網上購買了一套警服、警銜等,決定利用這身警服去『辦案』。
去年4月底,朱某身著警服來到奇臺縣的一家足浴店前,在暗處觀察許久後,他看到不斷有女子將不同的男子帶進店內。推測此處是一賣淫『窩點』,朱某進入店內以檢查賣淫嫖娼為由要求搜查,自知理虧的店主羅某趕緊拿出500元現金塞進朱某的口袋。
看到這身警服帶來的新『收獲』,朱某開始瘋狂作案,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朱某身著警服,冒充民警『辦案』數十起。去年5月,朱某從奇臺縣轉移到烏市繼續行騙。
5月26日,朱某身著警服來到監獄管理局門前碰到想要申請會見正在服刑家屬的周先生,朱某對其說,他可以幫忙解決,但需交納一定的費用。
一心想早日見到自己親屬的周先生,向朱某支付了800元的手續費後,一直在家中等待朱某的消息。遲遲沒有等來通知的周先生再次來到監獄管理局打聽,纔得知自己被騙。
2016年6月2日,公安機關在烏市將朱某抓獲。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因朱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騙取他人財物共計17565元。最終,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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