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石維)『兩天前,我在樓下撿到一只不會飛的小鷹,可是我不會養,這可咋辦?』3月11日,孟先生來電,希望給小鷹尋一個好去處。
孟先生3月9日20時許回到位於元氏縣常山路附近的家。他停好電動車後,突然發現牆角黑影裡,有東西向後挪了挪。他走上前,用手機一照,只見是一只長約30厘米左右的鳥,長著鷹鉤嘴、灰羽毛和炯炯有神的眼睛。這竟然是一只小鷹!小鷹看見人有些緊張,但並沒有飛走。孟先生擔心小鷹受到傷害,就用布把它裹起來,抱回了家。『小家伙兒沒受傷,也挺安生,但我不會養,也不知道該喂啥。總不能一直養在家裡吧?』孟先生說,好心收留小鷹後,這個小家伙兒的去處讓他犯了難。
11日下午,記者分別向石家莊市動物園和元氏縣園林局反映了此事。工作人員表示,鷹在鳥類中屬於比較凶猛的種類,一般不適合在室內生長。而且它們屬於國家保護動物,是不能私自飼養的。考慮到小鷹身體和精神狀態良好,在元氏縣園林局工作人員的建議下,孟先生決定把小鷹帶到附近山區放生,讓小鷹重新回到大自然的懷抱。
責任編輯:羅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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