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寬帶被『插播廣告』;買藥信息遭泄露,6500元真藥被調包成假藥;婚禮錄像沒有聲音,婚慶公司是否該為『失誤』埋單?昨日,沈陽市消協曝光了2016年度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典型案例。
案例1:安裝寬帶被『插播廣告』獲賠償
2016年2月,消費者柳先生在沈陽某寬帶網絡運營公司辦理了寬帶網絡服務業務,並簽訂入網登記和服務協議。協議中明確約定,寬帶網絡運行過程中運營商不得投放廣告,但消費者在使用過程中發現,運營商不定時插播廣告。
經調查,該問題是因公司技術部門把關不嚴造成,最後經營者給予消費者退一賠一的賠償。
案例2:買藥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鑽空子
2016年11月,消費者張先生從北京一家藥企購買了十盒藥品,價值6500元,按照約定由快遞公司送貨並代收貨款。收到藥品後,張先生將購藥款交給了快遞員。但在回家拆掉外包裝後,張先生發現包裝內藥品明顯是假冒藥品。
市消協接到投訴後,通過調查得知消費者的購藥款仍然在快遞公司,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與快遞公司負責人聯系,簡明扼要講清事實,要求將此購藥款暫緩轉賬。同時立即與該藥企沈陽分公司就此事進行調查了解,得知消費者的購藥信息不知什麼原因被非法竊取,不法人員進而冒充正規藥品公司與消費者聯系,將假藥賣出。掌握真實情況後,市消協又與快遞公司聯系告知實情,要求其配合將消費者的購藥款返還。快遞公司積極配合並按公司程序進行啟動退款程序,一周後將6500元購藥款返還消費者。
案例3:購物撞玻璃門受傷獲賠1萬元
2016年5月,消費者蔡女士在沈陽某家居店購物之後,在出門時撞到該店面玻璃門上,導致右眼受傷,要求經營者給予賠償。雙方多次協調,經營者認為是消費者自己不小心造成的,沒有給出明確的處理結果。
市消協通過調查得知,該經營者安裝的玻璃門上及附近沒有明顯的提示標志,同時作為事故責任的另一方(市場主辦方),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沒有盡到檢查義務,沒有落實法律設定的安全保障義務。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協議,商家一次性賠償消費者醫療費、誤工費、後期康復費用等共計1萬元。
案例4:婚禮錄像『失聲』婚慶公司埋單
2016年11月,劉女士為自己的孩子辦理婚慶事宜,與某婚慶公司簽訂了婚慶服務合同並交納了相關費用,婚慶公司按照約定履行了相關服務。但在婚慶結束後,劉女士發現婚慶儀式錄像沒有聲音,雙方私下協商賠償未果,劉女士請求市消協幫助,要求婚慶公司賠償相關損失。
經了解,劉女士得到的後期制作的錄像沒有現場聲音,圖像也不十分清楚,而且婚慶典禮中有些關鍵的場景也沒有錄到。婚慶公司的失誤給消費者造成了無法彌補的損失,最後賠償劉女士4000元。
案例5:超市出售過期食品賠償600元
2016年7月,消費者賈先生在某超市購買了8袋不同的乾鮮食品,共計110元。回家後發現腐竹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另外一袋食品還有過期和生蟲子的現象。經市消協工作人員調解,經營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最後雙方達成協議,超市賠償消費者600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准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