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觀點/
保修期內主體質量不合格
業主可要求退房
四川金沛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律師張平說,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售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
如果經第三方鑒定機構檢測,房屋存在主體結構質量問題,業主可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如果是一般質量問題,並未對居住使用造成嚴重影響,可要求賣房人進行修復並賠償相關損失。如果雙方對於賠償方案協商不一致,可通過司法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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