賬上只剩300餘元
丈夫質疑:70餘萬哪去了?
因為妻子拒絕支付醫療費,張先生將妻子告上法庭,除請求離婚外,同時還請求法院對夫妻二人的債權債務進行分割。『離婚不是我的目的,但確實是沒錢治病啊!』
訴訟期間,法院調取了胡女士名下的銀行賬號,發現賬戶內餘額僅有300餘元。另外所有的證券、股票加起來,價值也不過數千元。這一切讓張先生感到非常奇怪。張先生介紹,兩人結婚後,他們於2006年按揭購買了一套房子,『當時每月月供僅有600餘元。另外妻子從原公司下崗後,也得到了一筆近十萬元的補償金。』
法庭上,胡女士表示,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張先生確實將部分收入交給她管理,『但在雙方的共同生活中已經全部消費了。』對此,張先生提出了質疑,『就我的了解,對方(胡女士)是一個極為儉省的人。我轉給她的70多萬,咋能說沒就沒了呢?』
由於雙方均一致同意離婚,一審法院判決准許兩人離婚。兩人一致認可共同所有房屋價值34萬。住房歸胡女士所有,但胡女士需支付張先生房屋折價款15萬餘元。
丈夫提起上訴
妻子:錢用於十幾年的家庭生活
因對一審判決不服,張先生現已提起上訴。張先生表示,一審中,他曾向法院提出申請,希望能夠查明胡女士相關銀行賬戶的流水明細,『但法院只調取了對方賬戶餘額。』案子進入二審後,張先生再次向法院提交申請查明胡女士銀行賬戶的流水明細。同時,張先生妹妹也以張先生、胡女士二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試圖討回之前自己給哥哥墊付的醫藥費。
昨晚,成都商報記者與胡女士通過電話取得聯系。胡女士說:『十幾年用了幾十萬都是我們共同生活一起用的,這算過錯?我本來想和他好生過日子的,都是因為他妹妹從中挑唆。每年給老公父母,還有老公妹妹的兒子都給了好幾萬。』對此,張先生予以否認,『每年我和妻子共同生活時間也就一個月左右。其他時候我的開支,都是自己解決。這些錢究竟去了哪兒,我期望法院能夠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