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板本想去斡旋結果反被傷及
很快,和平區南湖派出所民警趕到事發現場。『太奇葩了!接警那麼多起,如此陰差陽錯的暴力事件還是頭一遭!』接警民警感嘆。原來,被打者並非王先生的『情敵』,而是一個女人——嘉良所在公司的老板!
這到底是咋回事呢?原來,事發當日,嘉良的公司正在開年會,他借著酒勁致電李女士繼續示愛,沒料到王先生接聽了電話。面對王先生『見面擺平』的要求,他一口答應下來。此事被嘉良的女老板得知,她擔心會鬧出事端,於是帶著幾個人護送嘉良想去『和平商談』。萬萬沒想到,王先生錯把穿著男性化的女老板當作『情敵』,不分青紅皂白,大打出手。
從人性化角度考慮民警對雙方進行調解
經鑒定,女老板受了輕微傷。按規定,打人者王先生要承擔法律責任。110民警介入調解後,挨打的女老板同意可以不追究王先生的責任,但前提是必須得到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我沒錢賠償!要不拘留我算了,反正我也不想回家,這日子沒法過了!』王先生傷心地說。
基於王先生的女兒年僅10歲,家中經濟狀況也很拮據,110民警從人性化的角度考慮,目前仍在繼續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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