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心髒病患者被醫院安排在電梯過道口的一張病床上住院治療,期間恰遇醫院安裝電梯,噪聲擾人,隨後,患者與安裝工人發生爭執。出人意料的是,病人在爭執過程中病情發作,經搶救無效死亡。3月20日,成都商報記者從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獲悉,法院日前就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要求醫院賠付死者家屬各項損失共計8萬餘元。
郭某是一名心髒病人。2016年1月初,郭某到南充市某醫院住院治療,入院後,郭某的病床被安排在電梯過道口的一張病床上。1月中旬的一天,一家電梯公司到醫院住院部安裝電梯,施工期間,電鑽發出的噪聲讓郭某感到不適。郭某隨即與電梯公司工作人員交涉,要求對方暫停施工,但遭到後者拒絕。郭某隨即與其中一名安裝人員發生爭執,爭執過程中,郭某病情突然發作,後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隨後,郭某家屬將涉事醫院告上法庭。
法院審理認為,死者郭某在噪聲較大影響自己正常休息的情況下,本可及時與醫院溝通,並與他人發生爭吵致其死亡,其自身存在過錯,法院酌定郭某對其死亡承擔70%的責任。與此同時,法院認為,醫院對導致郭某的死亡有一定的誘因,在本案中承擔30%的責任。法院就此案做出一審判決,要求涉事醫院賠償死者家屬8萬餘元。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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