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朝陽男子酒後10餘次撥打110辱罵警員被拘留10日

朝陽市一名武姓(化名)男子飲酒後發現家裡漏水,撥打了110,等候一個多小時後,酒勁上來的武某連續10餘次撥打110,對警員進行辱罵,被當地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3月20日晚6時許,家住朝陽市雙塔區鐵北小區的武某家樓上發生漏水,此時武某正在飲酒,已經略有醉意,上樓查看發現沒有人在家,回家後抄起電話撥打了110,稱自己家樓上漏水,需要幫忙解決。
警方在了解情況後,雖然此事不在警方管轄范圍之內,但是也本著服務市民的想法幫忙聯系物業和供暖公司解決問題。
晚7時15分左右,武某再次撥打110,稱無人來處理此事。接下來的一個半小時,武某撥打了十餘次110電話,並在電話裡對警員進行辱罵。
因其長時間佔用110報警電話,還造成了其他警情無法受理的情況。
警方表示,武某的行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因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朝陽市前進公安分局依法對武某處以行政拘留10日。
遼沈晚報、聊沈客戶端特派朝陽記者崔晉濤根據公安部《110接處警工作規則》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110報警服務臺受理報警的范圍是:(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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