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他人信息究竟因為啥?
朱女士表示,派出所民警記錄了她的經歷,但是證明暫時無法開據,如此一來事情仍舊沒法解決,那麼檔案中的陌生女子究竟是誰?又為什麼用朱女士的信息進行婚姻登記呢?為了徹底弄個明白,朱女士按照檔案中的地址,來到了2009年和『朱女士』結婚的張姓男子村裡。

在村裡的一家小賣部內,經過辨認村民表示照片中的男子是村裡的張某某,而女子正是他的妻子,但是在結婚不久兩人就離婚了。
結婚後突然離婚,這名用朱女士信息的女士是誰?為什麼要冒用朱女士的信息?記者嘗試著聯系張某某本人。
遺憾的是,張某某的家裡已經沒有人居住。無奈之下,朱女士只好根據檔案信息,找到第二個結婚男子馬某某的村莊。
馬某某的母親介紹,兒子在外打工結識了這個女子,兩個人就走到了一起,並領取了結婚證。很快,兩人還有一個女兒,一家人生活在一起並未有任何異常。直到前年,對方突然不見了蹤影。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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