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高被朋友叫出來吃飯喝酒,沒想到卻落入了朋友的圈套,被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對方以小高酒駕為由,以報警相威脅,向其索要賠償10萬元。今天上午,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周某、卜某、庹某三人在石景山法院出庭受審。
慶祝朋友喬遷卻落入圈套
周某、卜某、庹某都是90後,其中,周某曾因犯非法拘禁罪,於2014年12月9日被北京市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檢察機關指控,三人伙同潘某(另案處理)共同商議,以讓被害人小高酒後駕車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對其進行敲詐。
周某稱,當時潘某告訴幾人,自己的朋友小高家庭富裕。恰好卜某、庹某也與小高相識,幾人便將小高鎖定為作案目標,計劃著讓小高酒後開車,路上周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向小高索要錢財。
11月18日,恰逢卜某家裡裝修完畢,借著喬遷之喜的名義,卜某、庹某約上小高一起吃晚飯,卜某特意勸說小高開車前來。席間,幾人推杯換盞,飯後又計劃一起開車去KTV繼續喝酒唱歌。
出了飯店,小高開車從飯店前往KTV,路上周某駕車故意追尾了小高所駕駛的車輛。周某下車查看事故情況,並假意發現了小高酒後駕車,聲稱要報警處理。
受害人主動提出私了
『當時就想著千萬不能報警,不能進監獄,想著能私了就盡量私了。』小高說,當天吃飯時他喝了兩瓶啤酒,知道自己酒駕,不敢報警處理此事,小高主動提出私了。
周某與他協商後,稱需賠償損壞的兩個車燈6萬元,保險杠4萬元,總金額確定為10萬元。但小高身上並沒有攜帶足夠的現金,他便聯系朋友康某借款8萬,庹某還現場借給小高2萬元。小高承諾,過兩天就把錢還給庹某。
凌晨3點,幾人在潘某的車上會合。在商議分款方式後,周某分得3萬元,其餘7萬元平均分給潘某、卜某、庹某,三人各分得2.3333萬元。
被告稱不知碰瓷是犯法
案發後,卜某曾主動找到小高,承認自己與周某相識,並將騙得的10萬元退還給小高,央求小高不要報警,但被小高拒絕。
24日,小高報了警。29日,在警方電話通知後,周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此時,周某仍在緩刑考驗期內。隨後,卜某、庹某陸續到案。退賠後,小高的家人曾找到公安機關想撤銷報案,並對三人表示了諒解。
今天上午,本案在石景山法院開庭審理。三人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均表示自願認罪。
庹某稱,當時商議時,他們都沒有想到自己的行為會觸犯法律,『就是碰瓷,蹭他一下,商量之後就做了。』對於自己的行為,三人均表示後悔,希望法庭能夠從輕處理。
檢察機關認為,周某、卜某、庹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用脅迫手段,使被害人形成精神強制,進而向其勒索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追究三人刑事責任。因三人均對案件實施起到了重要作用,故不區分主從犯,均為實施本次犯罪的主犯。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