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了解,王某某首次作案騙取了4億元後,將其中的近2億元以高利貸的形式放給了安徽蚌埠市的一家企業,在此過程中,王某某結識了某銀行蚌埠固鎮支行的行長常某。
高忠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把將近2個億的資金,通過行長(常某)貸給了蚌埠的一家企業,並要求這個行長提供擔保。通過這樣的一種方法,就把這個銀行的行長緊緊地拴在他這條船上。
由於蚌埠這家企業經營不善,無力償還高利貸,而作為擔保人的常某也無力償還。見此情況,王某某故技重施,要求常某與他『合作』,從銀行弄點錢出來。常某並沒有拒絕,利用銀行行長的身份便利,給王某某和同伙提供了作案條件,王某某等人用同一手法,再次從北京一家銀行騙取了10億元的資金,並成功套現。
高忠田:10個億的資金套出來以後,僅支付中間相關人員的費用,就花掉了1.8個億,常某作為銀行的基層負責人,深知他的行為會導致什麼樣的結果,會給國家的利益和銀行的利益帶來哪些損失,但他最終因為欠下了巨額的債務無法償還,不得不接受王某某提出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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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銀行內部人員的幫助下,王某某及同伙通過偽造印章和材料,就從銀行套取了14億元的現金,而這一驚天騙局又是如何敗露的呢?
再次騙到了10億元後,王某某放松了警惕,不但沒有償還首次作案的銀行欠款,還繼續把錢都放了高利貸,眼看著4億元的欠款即將到期,王某某又找到段某想進行第三次作案。
高忠田:到2016年的5月份,首次作案的貸款4個億的資金到期,他們無法償還。又采取類似的方法,繼續騙取銀行資金,但是這一次呢,段某偽造的身份被當地的銀行人員識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