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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連環炒房借貸詐騙 涉房產上百套金額數千萬
2017-04-02 09:28:02 來源:揚子晚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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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原標題:買上百套房連環抵押終於,資金鏈斷了)

  買房、炒房、換房,眼下不少人貌似『談房色變』,嫌疑人路某卻自以為『談房色舞』,可誰想到他竟然會在買入上百套房產後,牽連到眾多買賣房子的人。揚子晚報記者昨天從南京檢方獲悉,路某涉嫌合同詐騙被批捕。

  案情

  連環炒房借貸致資金斷鏈,涉上百套房

  據南京秦淮檢方調查,近幾個月來,有多位市民反映,有一名姓路的男子在買他們的房子過程中,僅交了首付就將他們的房子抵押給了別人,賣房者拿不到全款,而警方初步調查了解到,這背後隱藏著一個因炒房和民間借貸而出現資金斷鏈的涉嫌詐騙案,而多起案子都指向路某。

  據受害者稱,路某的炒房手法是,在沒有資金監管的前提下,先與賣房者簽合同,等付了首付後拿到房產證,接著就厲害了,他通過民間抵押房產繼續借貸,用拿到的貸款來償付賣家、或償還上一家借貸方,如此拆東牆補西牆,周而復始。跟著問題就來了,在多次連環買賣、又抵又貸多套房子後,由於民間借貸的利息和住房市場的不確定性,導致路某的資金鏈斷了,而一批賣房者也因此既失去房產證,又未拿到全額賣房款。受害者接連報案後,一個多月前,路某被警方抓獲,與此案相關人員也被刑拘,檢方正對其進行涉案偵查。

  揚子晚報記者從多方渠道打探到,西屋置業中介公司在2014年其中介資質已經過期,之後未在房產局重新備案。接受委托受理此案的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巫蓉律師昨晚告訴揚子晚報記者,她手上目前有三十多戶受騙的客戶,戶均房產值約300萬,這還不包括可能去其他律所的受害者。據在南京市國土局不動產登記中心對路某房產信息的初步查詢,目前在路某名下和其代持人(指的是民間借貸抵押的房產證)名下的房產已多達上百套,據保守推算,路某涉案合同詐騙的金額有大幾千萬。

  記者從秦淮檢方了解到,大約一周前,嫌疑人路某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批捕。以路某為被告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一系列案件,也在2月份由南京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將其統一交由南京市建鄴區法院集中管轄、審理。截至發稿,檢方對記者表示,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分析

  『非資金監管』買賣『來得快』,但風險也大

  巫蓉律師稱,從受理的案情看,受害人大多是在西屋置業中介的撮合下,與路某簽訂了非資金監管的協議,在未付完全款的情況下成功過戶,路某便將房產抵押給了他人,隨後一走了之。記者問:『那為何不選擇更加安全的資金監管,而選擇在沒有任何保證的情況下就先辦過戶?』

  巫律師解釋,在眼下房源緊張的情況下,『非資金監管』很受買賣雙方青睞,即買方在支付首付後,就可以請賣家先過戶,隨即拿著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手續。等商業貸款批下來,也就是餘款打入賣家賬戶後,買家纔能拿到房產證。在南京當前房屋買賣市場很普遍,這種方法最大的優點就是『來得快』,換做辦理資金監管,買賣雙方在辦理過戶之前,需憑資質在銀行辦理貸款,貸款再由第三方監管直到過戶完成。就『首付款到手』這一點,兩種方法前後相差兩個月。因為相對於非資金監管中路某的抵押貸款,『憑資質貸款審核會更嚴格,因此整個過程相對較慢。』巫蓉說。

  提醒

  賣房者拿到首付後,

  一定要見到『同貸書』再過戶

  『路某的詐騙手法,正是利用了眼下的買房賣房者的性急心理。』法律人士稱,第一,買房子最好走資金監管的路子,賣房者在買家付完首付後,一定要眼見銀行的《同意購房抵押貸款意向書》(簡稱『同貸書』)後,再同意過戶。

  第二,要找靠譜的中介,路某之所以能詐騙成功,不排除與中介串通,虛構購房者身份,蒙蔽客戶造成假象,直至上當。

  第三,就是路某與賣房人在房產局辦理過戶備案手續時大多簽『自行交易版合同』,該合同與『中介經紀版』不同的是,前者是甲乙雙方,後者是甲乙丙三方合同,後者從法律意義上講,纔嚴格意義上有中介參與。

責任編輯: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