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忙碌這邊在滅火那邊又著了
4月9日,記者來到了長春市公安消防支隊寬城大隊慶豐路中隊,采訪到了中隊長王駿。
王駿表示,30日10時47分,中隊接到了第一起火警,一直到31日0時30分,中隊共處置5起火災,同時,東榮大路中隊趕到後,也處理了4起火災,一共有9起火災。
『我們中隊處理的5起火災,其中4起為電瓶車起火,1起為樓內雜物起火,根據現場情況我們分析是人為放火,因為頻率太高,不像自燃現象,而且多是電動車起火,於是我們聯系了民警。』王駿說,第一起火災造車的濃煙很大,他們利用水槍滅火,第一起火災撲滅後,周邊有群眾呼救,說又著火了,他們便跟隨群眾到了旁邊一棟樓五樓,發現火災是樓道內的電動車起火,而就在撲救這一起火災的時候,旁邊的一棟樓的五樓又出現了火情,是雜物起火,於是幾個消防隊員快速去該樓滅火,消防隊員趕到後,發現業主已經自行把明火撲滅,就在這時,樓下的兩臺電動車又起火了,火勢很大,波及到了其他的車輛。
『我們滅火的同時,東榮大路中隊的消防官兵也在滅火。』王駿還表示,四輛電動車起火的位置都是車座子上。
兩次碰面最終鎖定放火的紅衣女子
長春市公安局寬城區分局長新街派出所民警王洋說,春節前後,該小區就發生了4起火情,其中1起為摩托車著火,民警便懷疑有人放火,派出所所長向分局匯報,當時就組成了重案組,但是當民警進行視頻調取和大型走訪後,火災就不著了。
『3月30日23時左右,我們接到報警,該小區又著火了,我們重案組立刻去了,把小區的進出口封閉起來,對人員和車輛進行逐一排查,並且進行地毯式搜索,尋找犯罪嫌疑人,當時有一個紅衣女子就流動在小區內,只有她神色慌張,我們對她進行了盤查,發現她的兜裡有兩個打火機,並且她也承認了放火行為,便帶回了所裡,在派出所,她也承認了春節前後的4起著火和當天的9起火情都是她所為。』王洋說,在他們剛剛進入小區的時候,曾和該女子擦肩而過,但是當時火光四起,小區裡還沒有路燈,沒有確定嫌疑人,後來第二次碰面,便直接鎖定,小區的環境,是尋找嫌疑人的最大困難。
放火原因女子狗狗被白色轎車撞死後的報復行為
針對紅衣女子放火的原因,王洋介紹說:『女子自稱,是因為她的狗是被小區裡一輛白色的轎車撞死的。』
『目前,該女子已經被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該女子已經可以說是放火罪了。』民警說。
據了解,該女子今年45歲,姓鄒,與一男子在小區14棟居住。火災的損失情況,最大金額的便是一輛高爾夫汽車,價值17萬,至於樓道內的雜物,沒有居民承認是自己的。
法律延伸放火損害極端嚴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中國現行《刑法》規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體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放火罪是一種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