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接到失主『贖回』手機電話後,為達成交易,將自己的身份證和被盜手機拍照發給失主表誠意,卻因此被警方掌握身份信息被抓獲。記者10日從重慶榮昌警方獲悉,盜竊嫌疑人白某已被刑事拘留。
榮昌區公安局昌元派出所近日接到失主小馬報警稱,他前一日在榮昌昌元街道某網吧通宵上網。期間,他將手機插在電腦上充電,凌晨由於困乏睡著,醒來後發現,自己價值4000餘元的手機不見了。
接警後,民警迅速開展偵查。調取該網吧視頻監控民警發現,拿小馬手機的是一名20歲左右的男子。就在民警調查時,小馬也嘗試撥打自己被盜的手機,電話接通後對方稱自己是白某。白某承認自己『拿』走了小馬的手機。小馬告訴對方,願意花500元『贖回』手機。雙方約定了見面交易地點。
為順利完成交易,白某不僅將小馬加為微信好友,還將自己的身份證和被盜手機拍照發給小馬表示誠意。小馬獲得白某的確切身份信息後,將該信息告訴了民警。警方由此確定白某正是該案嫌犯。
小馬和白某此後見面完成了交易。小馬認為手機被順利找回,便未將此事及時告訴民警。幾天後,民警在榮昌區某網吧內將白某抓獲,纔得知二人已『私了』。
民警介紹稱,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刑事案件,當事人無權私了;是否需承擔刑事責任及承擔多大的刑事責任,應由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審判機關最終確定。而受害人只能要求退回被盜財物或者賠償相應數額的損失,積極退贓或賠償損失可作為犯罪嫌疑人從輕量刑的情節。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因涉嫌多起盜竊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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