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罪的立案標准
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根據我國《刑法》第263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因此,只要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立案。
搶劫罪是行為犯,刑法對構成搶劫罪沒有規定數額、情節方面的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無論是否搶到錢財,也不論實際搶到錢財的多少,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犯搶劫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入戶搶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搶劫金融機構、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持槍搶劫、搶劫軍用物資或搶險、救災、救濟物資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銀行屬於金融機構,搶劫運鈔車屬於搶劫金融機構的行為,應加重處罰。
溫馨提示:
晚上不要單獨辦理業務
事實上,在銀行發生的劫案偶有報道。據中國農業銀行行長介紹,白天,銀行內保安都會四處巡查,詢問客戶,一是幫客戶解決問題,若遇到緊急狀況,也可及時發現。他建議,晚上ATM機室無人巡查時,建議市民不要單獨辦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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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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