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朋友面前顯示自己的能耐,竟然手持酒瓶將鄰桌陌生男子砸傷。經湖南省漢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盛浩有期徒刑七個月。
2016年8月11日晚9時,盛浩邀請女朋友陳某及其弟弟等人一同到縣城某飯店吃飯。席間,陳某的弟弟告訴陳某,鄰桌正在吃飯的楊某曾經打過自己。正在喝酒的盛浩聽了陳某的話後,雖然不認識楊某,但為在朋友面前表現自己,便仗著幾分酒意,決定為陳某的弟弟出頭。盛浩從桌上拿起一瓶啤酒來到楊某身旁,趁其不備,拿起酒瓶朝楊某頭部砸去,導致楊某頭部、面部受傷。楊某被砸後慌忙逃出店外。後經鑒定,楊某傷情為輕傷一級。
楊某報警後,2016年11月25日,盛浩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責任編輯: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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