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印尼打工收入十分可觀?一幫人到了那裡纔知道,所謂的工作就是當『演員』——冒充社保及司法工作人員,實施通訊網絡詐騙。
近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對蔡某等13人作出判決,最高獲刑三年三個月。而此前已有同案犯王某等17人分別被判刑。至此,一起涉案金額巨大的跨國電信詐騙大案終於劃上了句號。通訊員許修堯艾家靜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於蘇雲
這套騙術其實很『老套』
2014年7月11日中午,家住蘇州市虎丘區的林先生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湖北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員,聲稱林先生在湖北辦了醫保卡,非法消費國家禁用藥品2萬餘元。
林先生表示自己沒有在異地辦過醫保卡。對方提出,林先生的身份信息可能被他人盜用,建議其報警,並將電話轉到了『湖北公安局』。電話中的『陳警官』告知了分局電話,讓林先生自己去核實。
林先生撥打查詢電話後,發現確實是湖北公安局的電話。不久,他就接到了顯示為該號碼的電話,對方詳細詢問林先生的身份信息後,稱有人用林先生的身份信息辦了一張社保卡,卡內有200多萬元資金,涉嫌洗錢,需要對林先生名下的賬戶進行資金比對。
『當時對方說,要證明清白就必須清查我的銀行賬戶,並把賬戶內的錢存到一個「安全賬戶」內,清查完沒問題就返還給我。』當天下午3時左右,林先生到銀行通過櫃臺將6萬元現金轉至對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之後又到另一家銀行通過櫃臺轉賬3萬元現金。然而,再撥打電話已無法與對方取得聯系,發現被騙了的林先生遂報警。
大部分騙子也是被『騙來的』
經審理查明,犯罪分子的詐騙窩點位於印度尼西亞雅加達偏遠郊區的一處別墅,團伙成員大多是被組織者以『出國務工』為名騙來的。
犯罪團伙成員王某2014年7月結識了一個名叫『通哥』的臺灣人,他說:『通哥說可以介紹我到印尼那邊物流公司上班,務工收入不錯,月薪5000元加提成,最高時可以拿到十幾萬元,活也不累。』到達窩點後,他發現已有10餘人在此工作,多數是臺灣人。工作內容很簡單:根據事先編好的劇本,撥打或接聽電話。很快,熟悉了流程的王某又陸續在內地招人。
錢某本在福建一家工廠工作,後經朋友介紹,說印尼務工收入十分可觀,便與蔡某、李某等人被高薪誘騙到境外窩點。據多名嫌疑人交代,有專人給他們辦理護照、訂好機票。到達窩點後,錢某等人的護照、身份證等都被收走。據了解,一個窩點30多人,每名新人會拿到一份劇本,上面詳細講述如何騙取受害者信任,新人必須反復操練臺詞,熟悉後纔能上崗。
2016年5月17日,虎丘區法院依法對王某、錢某等17人以詐騙罪分別作出刑期不等的判決,其中王某被判五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今年7月28日。法院一審對被告人蔡某等13人以犯詐騙罪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最高三年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