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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馳車上路三天剎車『吱吱』響 二次維修一等兩個月
2017-08-04 10:16:07 來源:新民晚報  作者:夏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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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搭售』裝潢項目

  強制裝潢一事更令李先生氣憤。記者查看他的購車合同注意到,在合同附件1中,有如下補充協議:『甲方自購價值人民幣15800的裝潢項目』。而在合同附件2中,又寫有『合同車輛售價包含以下項目:2把傘、1個水杯』。在另一名車主的合同中,類似條款再現,『搭售』五星延保服務和裝潢項目,分別價值9200元和18800元。

  李先生說,裝潢項目並非他自願,而是4S店銷售人員一再聲稱『不裝潢不賣車』。在這樣的『強買強賣』下,他逼不得已同意購買。

  記者了解到,根據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其中指出了『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以及『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

  何時二次維修

  記者致電上海嘉德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車子為何遲遲不進行第二次維修?該公司一名售後服務經理夏迪回應道,店方曾有通知過相關車主維修事宜,但是沒有客戶過來。隨後,記者詢問通知的具體時間,夏經理口氣不太確定,『可能是6月份吧。』他強調,只要在三年保修期內,車子發生問題,售後維修都有保障。

  『如果第二次維修後仍然有問題怎麼辦?』對此,夏經理表示,公司作為經銷商已經將情況匯報給了廠商,在保修期內,由廠商調整維修方案,直至解決問題。之後第二次維修,廠商將更換剎車片、雨刮器以及清理玻璃。『我們也會考慮給消費者一些經濟補償。』夏經理如此表態。

  記者又問,『強制裝潢』是否存在?夏經理回答含糊,『沒有,這個應該是消費者自願的吧。我不是當時的經辦人,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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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