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流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辦理了一起覃某振(男,51歲,廣西岑溪人)涉嫌盜竊、強奸案件,對涉嫌盜竊罪、強奸罪的犯罪嫌疑人覃某振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該犯罪嫌疑人作案時間大多選擇在凌晨,趁人熟睡之機,入戶盜竊財物、奸淫婦女,被強奸者最高年齡達84歲。
經審查查明,2015年1月20日至2017年4月17日期間,犯罪嫌疑人覃某振先後在廣西北流市、廣東省信宜市流竄作案,入室盜竊、入戶強奸,共作案100多起。其中,在廣西北流市實施盜竊、強奸60起,在廣東省信宜市實施盜竊、強奸40多起。犯罪嫌疑人覃某振在北流市流竄作案,涉及到北流市塘岸鎮、石窩鎮、六靖鎮、平政鎮等多個鄉鎮,作案手法怪異,作案地點主要集中在農村。
接到報案後,北流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刑偵大隊為主,其他科所隊等單位密切配合的強有力的專案組,展開了各項偵查工作。偵查機關歷時65天日夜奮戰,行程一萬多公裡,走訪調查群眾三萬餘人次,蹲點守候一個多月,視頻搜索1560多個小時,調查取證涉足廣西、廣東、湖南三省區。經過正確的研判分析,最終於2017年5月29日18時,在湖南省江華縣城區將特大系列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覃某振抓獲歸案。
北流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覃某振反復作案100多起,且屬於入戶盜竊、入室強奸,作案的地點主要是在農村,流竄作案,作案大多選擇在凌晨,其犯罪行為嚴重危害了基層人民群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嚴重危害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對基層民眾的公眾安全感和滿意度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其犯罪手段、情節相當惡劣,其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相當巨大。經審查閱卷後,對覃某振以涉嫌盜竊罪、強奸罪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