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母乳倒掉固然可惜,但網售母乳能否保障質量安全?
上述賣家黃女士坦言,許多買家問過她如何保證母乳的安全性,但她唯一能出示的證明是自己生產時醫院開具的體檢報告。當被問及冰凍母乳保質期有多長時,黃女士稱『母乳保鮮袋上寫的能達到一年,我也給自己孩子吃過保存半年的,都沒有問題』。
這家二手交易平臺上另一位賣家趙女士則稱,每個人的衛生習慣不一樣,『我覺得安全性也不太好說』。為保證母乳衛生,每次使用吸奶器後,她都會用沸水將吸奶器煮上兩三遍,母乳則用儲奶袋裝好放入冰箱,並在上面寫明日期。她認為凍奶不能超過4個月,超過這個期限營養會流失。她之前送給別人一袋鮮奶和一袋凍奶,結果發現凍奶有股味道,孩子並不愛喝。
『最好實地去賣家家裡看一下冰箱的儲存條件等,如果實在不放心可以去做母乳檢測。』黃女士對《法制日報》記者說。
記者隨後撥通相關公立和民營婦幼醫院的電話,公立醫院的受訪醫生均表示醫院沒有母乳檢測這一項目,有一家民營醫院表示可以做母乳測試,但只能檢測裡面的營養成分,無法檢測菌落、病毒含量。
在多個平臺發信息
僅一家作下架處理
2000年,《衛生部法監司關於人體母乳不能作為商品經營的批復》中寫明:『人體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資源,不能作為商品進行生產經營』。
一些新生兒母親在網絡交易平臺出售母乳,相關平臺對這種交易是否有規定?
8月1日,《法制日報》記者與准備在網上出售母乳的北京媽媽趙琴取得了聯系,對她進行了為期3天的跟蹤采訪。趙琴在北京一家投資公司工作,目前在喂養自己5個月大的女嬰,每天大約有300毫昇的富餘母乳。
8月2日,趙琴成功在一款App上發布售賣新鮮母乳的信息,其間除了注冊成為賣家需要實名認證外,沒有遇到App後臺的阻攔和監管。《法制日報》記者將趙琴出售『新鮮母乳』的商品鏈接轉發到微信中也能正常瀏覽。不過,在趙琴出售母乳的那款App買家版中,記者搜索『新鮮母乳』『人奶』等關鍵詞時,沒有搜索到相關商品。
在這款App『微店規則』部分,《法制日報》記者看到一份2017年6月19日更新的《微店禁售商品管理規范》,其中強調『賣家不得出售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出售,或根據微店相關規則規范禁止出售的商品』。不過,在《微店禁售商品管理規范》中的『未經允許違反國家行政法規或不適合交易的商品』中,未將母乳列入『不適合交易的商品』之中。記者同時看到一份2017年6月23日更新的《微店發布未經准入商品處理規則》,其中明確要求賣家未經微店特殊行業資質認證,不得發布『膳食營養補充食品、奶粉、輔食、孕產婦用品等』。處罰措施包括『若發布未經准入的商品,微店將對商品進行刪除,不予恢復』,嚴重者將被查封賬戶。
《法制日報》記者注意到,這款App盡管發布了相關規則,但趙琴依然順利注冊成為出售母乳的賣家。
8月2日,趙琴在另一二手交易App上發布售賣『人奶袋裝』的信息,同樣沒有受到平臺的監管和阻攔。不過,《法制日報》記者隨後以『人奶袋裝』為關鍵詞進行搜索,沒有搜索到結果。同時搜索『人奶』『母乳』等關鍵詞,也沒有搜索到結果。
記者注意到,這款App的『社區公約』規定,『不得發布食品、酒、醫療器械等需要資質准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嬰幼兒類食品、奶粉、保健食品、酒、預包裝食品、二類醫療器械等需資質准入的相關信息』。
在第三款二手交易App上經過實名注冊後,趙琴同樣順利發布售賣『新鮮人奶袋裝』的信息。商品鏈接可順利轉發到其他平臺中查看。在這款App搜索『新鮮母乳』,搜素結果中基本都是出售袋裝母乳的信息。這款App的『禁發商品及信息名錄』也未將母乳列入不適合交易的商品名錄。
趙琴還嘗試在另一家網絡交易平臺上發布母乳產品的信息,發現注冊用戶之後,只需要上傳商品照片、文字描述商品信息,選擇商品位置、分類、價格即可發布,沒有其他審核要求,發布成功後,可以在這家網絡交易平臺上搜索到發布的商品。
《法制日報》記者隨後在百度搜索『母乳、人奶』字樣,也出現一些售賣母乳的鏈接,其中有一些鏈接到一些網絡交易平臺。記者經鏈接打開某信息網站的App,發現平臺上有大量售賣母乳的鏈接,但其來源則多數標明為另一網絡交易平臺。
記者在某信息網站查詢提供育兒業務的家政公司,電話聯系後,多家公司都不能提供母乳喂養的業務,只有一名工作人員說自己私下認識一個奶水特別充足的寶媽,可以個人幫忙聯系一下,看對方是否有意願提供母乳。
截至8月4日,只有一家二手交易App對趙琴發布的出售母乳信息作出下架處理,原因是沒有資質准入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