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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蝶貝蕾傳銷:受害者遭拳打腳踢有人疑被煙頭燙
2017-08-08 20:55:36 來源:澎湃新聞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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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原標題:蝶貝蕾傳銷受害者自述:赤腳在野坑裡日曬雨淋,1萬塊贖回家

  遭遇傳銷,為什麼不集體反抗?

  這個局外人都好奇的問題也許有個答案是,由於人員超強流動性造成『白色恐怖』,被傳銷者之間根本無法建立雙向信任。

  同樣是天津靜海,同樣是蝶貝蕾。

  失去人身自由的開始

  河南鄭州念完大學後,現年24歲的田曉偉(化名)原本就職於一家北京的網站,做編輯工作,但是大學專業是計算機,因此一直有乾回老本行的念頭。

  機會來了。

  4月中旬,他在Boss直聘網站上尋覓到一個機會,一家北京的計算機工程外包公司稱,天津項目部招聘一名web前端開發工程師(現在這則招聘信息已經無法在該網站找到)。一周之後,田曉偉接到了面試電話。想著不管成功與否,都可以周末去天津順便轉轉,所以4月22日上午,田曉偉就踏上了去天津的高鐵,對方說要到天津南站附近接他。

  但是到站後招聘方突然表示正在開會,讓田曉偉乘坐半小時的公交車來到靜海區的某一個鎮上,到時候有兩個人來接他。到了之後田曉偉一看是鬧市區,也沒起疑。

  出現的兩名男子大約20歲左右,皮膚黝黑,田曉偉回想起來,纔知道那兩人是在『野溝』裡曬黑的,這是後話。兩人打了個電話,把田曉偉拉上一輛車,就開始拉家常,問自己原先的工作、父母都是做什麼的。田曉偉有點警惕性,說得真真假假。對方說先去住的地方等一等,再去公司面試。

  『上了黑出租,就是失去人身自由的開始,』田曉偉對澎湃新聞說,『車門一鎖即便想跑也跑不了,下了車,人更多。』

  被煙頭燙過的室友

  更讓他感到絕望的是,來到一個靜海農村的農戶家,『院牆比房子都高,身邊有兩個人隨時跟著。』田曉偉跟澎湃新聞記者說道。

  這個租住的平房只有2個積灰的房間,卻住著15個人,三個女生住一間,另外12個男生蜷縮在另外一間。這些人基本上都是剛畢業的學生,最大的也不超過28歲,都是被招聘信息吸引過來的。這些年輕人還有一個特點就是,農村人居多。

  除了有人隨時跟著,限制人身自由的另外一招是脫鞋。

  進了這個門之後,田曉偉的鞋子立馬被收走,接下來的兩個月,無論是在家裡,還是在野地裡日曬雨淋,他都是光著腳的。

  此外,田曉偉的手機被拿走,並脅迫索要密碼,不然就要拳打腳踢。在此之前,還有一招『預防措施』,問田曉偉在天津都聯系過誰,挨個打電話跟他們說已經安頓下來,不用擔心,以解除後顧之懮。但恐嚇之後發現田曉偉在當地並沒有什麼熟人,也就作罷。

  了解清楚情況後,田曉偉又被立馬轉移到另外一個帶院子的農戶家,第二天就派了兩個人充當『師父』,主要工作還是監視以及打探田曉偉的家庭情況,只要發現跟黑車上說的情況有所不同,就要找另外的人來恐嚇說實話。

  接下來,就是打電話給家裡要錢,他們握著手機,讓田曉偉跟父母說,原先在北京就職的公司要融資,員工交10萬元可以入股,但田曉偉的父母立馬意識到了事有蹊蹺。

  其一,田曉偉留了個心眼,之前跟傳銷團隊說自己原先的工作是做網站開發,因此在電話裡也跟父母刻意提到現在做開發,但是父母對他做編輯的事情有所了解,所以這是一個漏洞。

  其二,田曉偉畢業後已經很久不問家裡要錢,這一行為很反常。

  因此家人雖然很焦慮,但也沒有提到要拿錢。打完這個電話,田曉偉的手機就被沒收了。此後幾日,只有每次被逼著問家裡要錢,纔能接觸到手機,但只要稍有透露自己在哪兒,在乾什麼,電話就會被掛斷。

  田曉偉瞄了一眼牆角,有一名室友身上有煙頭燙過的痕跡,看得心驚肉跳。

  孤軍作戰的『白色恐怖』

  傳銷組織的日常是枯燥麻木而又艱辛的。

  所謂的師父授課,也就是講『蝶貝蕾』這種化妝品的營銷模式。昏昏沈沈中,田曉偉聽到了『五級三階制』、『幾何倍增學』,主要就是說,這個公司有五個級別,三個晉昇階段,必須要買產品入會,一套產品2900元,買了就算交了會費,正式加入組織。

  田曉偉在脅迫下,交了2萬多元買產品,都是通過支付寶轉賬的,但是從始至終,他都沒見過這種神秘的化妝品。

  不上課的時候,就四人四人一組玩一種叫做『打昇級』的紙牌游戲。期間人與人之間也有交流,但是只要發現兩個人在一直對話,就會被帶走審問。

  『人流動得太快了,互相都來不及認識,也不敢信任,』田曉偉說,整個村裡有幾十個這樣的窩點,每隔一兩天都要被帶到另外一個窩點吃飯睡覺,根本沒辦法跟身邊的人熟悉起來。而且,有些人的確通過這種『拉人頭』掙了錢,你沒辦法判定身邊這個陌生人究竟是『敵軍』還是『友軍』。

  『萬一跟人透露了想法,被舉報給監控的人,日子就不好過了,』田曉偉說。

  所以,即便是15個受害者,也完全不敢奮起抵抗5個監視者,因為你不知道是有援軍在側,還是孤軍作戰。

  『我想過死,』田曉偉說,至今他還覺得那個叫李文星的年輕人有可能是自殺溺亡的。

  7月,23歲的山東青年李文星的屍體在這附近的一個荒僻水坑中被發現,警方調查發現,李文星生前通過網絡招聘誤入傳銷組織,被先後送到靜海鎮上三裡村、楊李院村,期間兩次被轉移。

  野溝裡『打游擊』

  『兩個饅頭,加點咸菜,一天兩頓。』

  田曉偉說,吃飯是有規章制度的,中間留個位置給『導』,其他人都蹲在兩旁,這就是所謂的『擺桌』,然後吃飯都要喊口號,給『導』加飯,『某某老板辛苦了!』

  所謂的『導』就是管理這個『家』的人,他們在組織裡交錢比較多,因此地位高,除此之外還有所謂的『大扛』和『小扛』,意思是『家裡能扛事兒的』。

  田曉偉說,『第五天開始就往野地裡跑了』。

  這是因為協警會隔三差五去村裡巡查,因為警察差不多都知道附近幾個村這些傳銷組織的窩點。

  田曉偉等人躲的『野地』就是一個乾涸的深溝,暴曬和雨淋都要一直在爛泥地裡赤腳蹲著,衣服上沾滿泥巴也沒法換,只有非常殘破的情況下纔可以換衣服。

  折磨人的還不止這些,15個人每天只能分著喝一桶礦泉水,在暴曬的情況下,『渴得要命』。

  在夜裡11點,會偷偷溜回去,凌晨3點,又要組隊接著去野地裡。

  『西雙塘、子牙,』這是昏暗中田曉偉曾經看到的兩個路標。

  在一次協警的搜查中,田曉偉的手機被搜走了,但是並沒有警察回頭來找他。但這也是個黑色幽默,因為自己的手機丟了之後,田曉偉沒再被逼著聯系父母。

  稀裡糊涂獲救

  田曉偉找到了逃生的希望。

  到了後期,進組織的人會被要挾在Boss直聘、拉手網、中華英纔網上發布更多招聘信息。值得注意的是,發布這些信息簡直暢通無阻,因為網站即便要求審核公司營業執照,也可以跳過這個環節直接進入下一頁。

  這些信息都是需要手機完成的,但是發布的時候會有人監事,田曉偉發現,監視也是有漏洞的,他趁機把自己的定位發給了自己的父母,然後迅速刪掉通訊記錄。

  『瀛海學校,』田曉偉發了這個定位,還附加了載他的黑車的車牌號。後來他得知,父母來到天津靜海區公安部門報案,但是警方和父母來找過,沒找到他們。

  田曉偉的逃生計劃落空。

  至今他對此很困惑:『我父母人生地不熟可以理解,為什麼警察也找不到?』

  也不知是不是巧合,他父母在當地坐出租車時,司機提醒,當地有『反傳銷協會』可以聯系幫忙找人。

  通過引薦,他父母認識了這個『反傳銷協會組織』的人,對方表示需要交1萬塊錢纔會幫忙。交錢後,對方讓他父母提供了一則尋人啟事,以及個人照片等信息。

  但是這個聯系人究竟是反傳銷協會的人,還是『蛇鼠一窩』,是專門收錢『撈人』的人,田曉偉至今也不是很清楚。

  6月中旬,又是同樣的兩個人,又是同樣的一部黑車,田曉偉稀裡糊涂被帶到一家『惠民醫院』門口,他的父母在那邊等他。一下車,黑車迅速開走了,車裡其他人並沒有與他的父母打照面。

  虎口逃生後,他回河南老家考駕照了——這也是無奈之舉,因為兩個月沒上班。原本的工作單位默認他已經主動離職了。

  回家後,他數次報案,但是河南警方表示不在轄區范圍內,而天津警方也要求他去天津現場報案。

  然而,田曉偉認真地說:『那個地方,我再也不會去了。』

  傳銷還是綁架?

  『這不是傳銷,這是赤裸裸的綁架勒索,』田曉偉認為,單單指控傳銷遠遠不夠概括這些人的罪名。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刑辯律師馬朗對澎湃新聞表示:

  敲詐勒索罪中的行為人是通過向被害人實施暴力或脅迫,使其陷入恐懼,進而獲取財物,強調的是暴力或脅迫行為對被害人造成的恐懼心理,侵害的法益是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

  而組織、領導傳銷罪中,行為人是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購買商品等方式加入按照一定順序組成的層級,並直接或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他人財物,強調的是利用欺騙性的方法誘導被害人加入組織,進而間接獲益。

  就本案而言,馬律師表示,行為人針對被組織者實施的既有脅迫行為,也有暴力行為。但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客觀方面並不包括暴力行為,因此,本案中的暴力行為顯然超出了該罪的評價范疇。此外,盡管兩罪中都有脅迫行為,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的脅迫,其程度一般不如敲詐勒索罪嚴重,兩罪中脅迫的內容也不盡相同,相較於敲詐勒索罪中的脅迫行為直接針對被害人財物,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中的脅迫,並不直接對應被害人的財物,而是迫使已參加者繼續發展其他人加入傳銷組織,並借此間接獲取利益。換言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與在此期間對被組織者實施敲詐勒索,是性質不同的兩個獨立行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同時又實施敲詐勒索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因此,如果涉案行為人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期間又實施了敲詐勒索行為的,則按照敲詐勒索罪和詛組織、領導傳銷罪兩罪並罰。馬律師表示,就本案而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情節嚴重的,可能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敲詐勒索財物10萬元以上,屬數額巨大,可能判處3-10年有期徒刑。在此基礎上,再根據刑法數罪並罰規則確定最後的刑期。

責任編輯: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