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整治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超標車上路行駛處罰1000元
中新網海口8月13日電 針對當前海口市超標、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交通違法現象仍然比較突出問題,12日晚20時至22時,海口公安交警出動警力近400人,連夜開展電動自行車違法統一整治行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7020起,其中查扣超標電動車65輛,現場糾正、口頭警告教育無牌電動自行車89輛,查處其他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6866起。
自2012年《海口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頒布實施以來,海口首次將電動自行車管理納入法制范疇,實施了注冊登記管理制度,2016年對《辦法》進行修訂並頒布實施。一直以來,海口公安交警嚴格依法采取嚴管重罰措施,不斷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但是,目前海口市超標、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交通違法現象仍然比較突出。
12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專門召開專題會議,針對存在的管理問題立即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海口公安交警決定,根據《辦法》規定,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違者一律依法扣車,頂格處罰1000元。已注冊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要嚴格遵守『九不准』,即不准靠道路左側行駛、不准逆向行駛、不准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不准闖紅燈、不准搭載人數超過1人、不准接打電話、不准超限載物、不准安裝或手持遮陽傘、不准非法營運,違者將嚴格按照《辦法》依法查處。
海口公安交警決定,8月21日起,凡是無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將嚴格按照《辦法》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罰,一律扣車,並責令其駕駛人參加違法再教育學習,通過考試合格後,方可繳納罰款放行車輛。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依據《辦法》,消費者如購買到未列入目錄的電動車,有權要求退貨或者更換列入《目錄》的電動自行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