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證明存風險
制作者或涉嫌犯罪
對此,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使用這種假的存款證明申請出國風險非常大,而且制作假存款證明的人也涉嫌犯罪,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國外對於公民的誠信度要求非常高,對違背誠信的問題非常重視,懲罰措施也十分嚴厲。因此,如果使用虛假的存款證明申請出國留學:在申請階段被發現的,將被拒簽。如果兩次造假被拒簽的,被列入黑名單的,可能永遠無法再提交申請;如果已經使用虛假的存款證明成功出國留學的,一旦被發現申請資料造假,則可能被遣返回國。比如新西蘭自2012年以來,已經陸續將30多名申請材料造假的中國學生遣返回國。如果是使用虛假的存款證明移民或者在境外投資的,一旦被查出,移民局將進行核查,如果被認定為非法移民,一般將被遣返回國,比如我國對於非法移民的政策是先核實、後遣返。如果使用虛假的存款證明在境外投資的,如果資不抵債,則可能涉嫌詐騙,當事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公開銷售存款證明行為的定性。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本案中,網上賣的存款證明,是仿照銀行出具的,明顯是造假,而且存款證明需要加蓋相應銀行的公章,所以這個公章是偽造的,也就是商家涉嫌偽造企業印章罪,最高將面臨三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責任。
韓驍說,建議有需求的公民通過正規合法途徑辦理相關手續,以免被拒簽甚至遣返回國,或者惹上刑事責任。
線索提供/朱女士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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