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柳州8月23日訊 處於緩刑考驗期內的實習司機韋某某駕駛貨車在鬧市區逆行,其駕駛的車輛碰撞並碾壓一名八旬老人致使其當場死亡,後韋某某駕車逃逸。由柳州市柳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近日柳江區法院作出判決:撤銷原判緩刑,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七個月。
2017年5月4日10時許,韋某某到修理廠修車,其駕駛桂B牌照的中型自卸貨車從柳堡路某停車場出入口駛出後,欲駕車橫過馬路,本應當右轉後再調頭駛入對向車道,卻為貪圖50米的『近路』,從前方欄杆缺口處橫過馬路駕車左轉彎逆行駛入柳堡路,嚴重違反了安全駕駛操作規程的要求。車輛剛剛起步,即在人行橫道處撞倒一位在此橫過馬路的老人。後經法醫鑒定,老人系因創傷性休克導致死亡。事故發生後,韋某某立即駕車逃離現場並行駛至1公裡外的柳江中學後門附近。經調查後公安民警通過車輛登記信息撥打韋某某電話並讓其在原地等待,民警到達後將其傳喚歸案。經交警部門認定,韋某某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經查,韋某某在事故發生期間仍處於B2駕駛證實習期,並於2016年9月因故意傷害罪被柳江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案發時其正處於緩刑考驗期。2017年5月15日,柳江區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韋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7月12日,該院向柳江區法院依法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韋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且肇事後逃逸,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柳江區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後,對該案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