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庭審否認詐騙指控
公訴機關認為,以謝某為首的10名詐騙團伙管理人員,無視國家法律,結伙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中,被告人謝某、孫某、李某、周某、張某、謝某敏6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吳某等其餘4人在犯罪過程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
庭審中,被告人謝某否認了公訴人對其詐騙罪的指控,對定性提出異議。謝某表示,涉案的5家公司只有1家為其直接成立,其他4家是以其成立的公司作為投資方的。
對於公司采取一、二線的電話銷售模式,謝某承認其是於2015年底知道的,是在自己到公司工作前便一直按照這種模式進行操作,K8系統主要用於記錄產品銷售情況。對於話術單的問題,謝某表示公司制定有員工手冊,但否認了公司安排員工采用話術單進行銷售的行為,並提出公司還對員工的電話銷售采取了一定的監督手段。在財務方面,謝某表示每個月會有專門的財務報表給其過目,但具體核算和銷售物品如何定價,其概不清楚。
其他9名被告人中,除林某、林某竹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表示認罪外,其他被告人都對指控提出異議。
林某表示,其於2013年2月入職,案發時是涉案1家公司的綜合部部長,屬於一線銷售人員,其上級是被告人周某,老板是被告人謝某、孫某,李某和林某峰為孫某的下屬。對公司產品的來源,林某承認,因其層級較低,無法直接接觸到生產過程,但其曾聽其上級即被告人周某說過,銷售的產品是公司自己研發的,找工廠代工,公司認為將產品掛上國外的名號能夠更加吸引消費者購買,但實際上這款衛褲跟英國沒有關系。
林某竹表示,其擔任跟單部長,林某是其上級,林某的上級則是周某,公司老板為謝某和孫某,吳某為K8系統的負責人。跟單部分為一線跟單部和二線跟單部,自己主要負責一線『英國衛褲』的銷售,對二線具體銷售的產品其不是很清楚。
證人稱涉案公司虛構身份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控辯雙方對證人證言有異議、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的,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應通知證人出庭作證。因此,在對該案主要的10名被告人的審理中,法庭通知3名證人出庭作證,接受控辯雙方的詢問。
第1名證人證實,其在擔任某涉案公司法務期間,發現涉案公司存在話術單,主要為銷售『英國衛褲』和保健品,內容存在涉及虛構身份或客戶身體有毒素的話術,且其在監聽二線人員電話銷售的過程中,也發現存有誇大效果等行為。被告人謝某也曾向其出示話術單,詢問其意見。
第2名證人證實,其主要經營化妝品,與被告人謝某有業務往來,其以一定的折扣價格向涉案公司銷售產品。產品是由上海某工廠生產的,用於消炎抑菌,有經檢驗合格,主要銷售給美容院。
第3名證人證實,其工作的公司曾與某一涉案公司在同一辦公樓層,2015年7至8月曾與被告人謝某有過共事,並承擔為涉案公司進行廣告推廣的業務,推廣產品為『衛褲』,並與被告人吳某和孫某認識。吳某曾在證人丙工作的公司工作過一段時間,主要做一些網站內容的更新。對於被告人孫某,證人丙表示與其對接采集數據,孫某從其處獲得數據後拿去打單,屬於涉案公司的一線部門人員。
記者了解到,8月25日,天河區法院將對最後一批15名被告人開庭審理。該院在完成全案的審理後,將擇日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