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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因傳銷被罰近千萬 社交電商是新零售還是網絡傳銷?
2017-09-04 11:19:23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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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因傳銷被罰款近千萬元的最大微商『雲集微店』,最近因被微信永久封號再次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近日,在廣州舉行的2017派代電商年會上,雲集微店CEO肖尚略在被封號後首度接受媒體采訪,而社交電商也成為業內熱議的焦點。

  『微信永久封號對我們的經營影響很小,8月銷售額比7月增長了三四千萬元。』雲集微店CEO肖尚略說:『我們沒有做錯,雲集微店所受到的處罰是因為兩年前的經營模式,2016年2月後我們已經調整為完全合規經營。』肖尚略表示,目前正在積極和微信方面進行溝通,下半年將啟動B輪融資。

  創立於2015年的雲集微店是電商界的一匹黑馬,號稱『中國最大的微商正規軍』,並於2016年12月完成了2.28億元A輪融資,是社交電商領域最大的一筆投資。雲集微店的系列風波始於7月16日, CEO肖尚略發出的公開信中自曝,因之前模式涉嫌傳銷被工商部門罰沒款958萬元。肖尚略稱,遲到的罰單針對的是雲集微店之前的APP社會化地推模式,雲集微店2016年已經對APP的推廣模式進行了整改。這一舉動將此前『默默耕耘』的雲集微店推到了前臺。8月,微信官方表示經用戶舉報並核實,浙江集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因從事傳銷活動已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平臺根據法律法規及平臺規則,將永久封禁。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對比公開資料發現,雲集微店2017年6月銷售額突破7億元,7月突破8.6億元,如果8月銷售額比7月增長三四千萬元,那麼增長額已不及此前的四分之一。

  爭議中前行的社交電商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到2020年國內社交電商市場規模將突破3700億元。當傳統電商流量紅利逐漸消失,作為新增長點的社交電商已經成為行業矚目的焦點。

  記者對比發現,社交電商的部分商品,與天貓、京東等平臺比較,具備一定價格優勢,這或許是其快速發展的原因之一。環球捕手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注冊成為該平臺會員的話,會員價和天貓、京東等平臺相比,平均每款商品可以便宜10%~15%。

  事實上,社交電商憑借其爆發式增長曾多次獲得資本方青睞:去年12月,雲集微店宣布獲得由凱欣資本領投、鍾鼎創投跟投的2.28億元A輪融資;環球捕手獲得順為資本、經緯中國等近億元投資;小黑裙曾在2016年獲得騰訊投資2000多萬元。

  不過,隨著微信平臺對整個社交電商生態規范,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成為社交電商的『痛點』。來自『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接到的用戶維權案例顯示,雲集微店消費投訴較多,主要問題為不退保證金、食品安全等。此外,雲集微店沒有像其他電商平臺那樣開通評價功能。

  去年以來,多個涉嫌分銷的電商公眾號先後被微信封號,包括雲在指尖、小黑裙SOIREE等。社交電商到底是新零售還是網絡傳銷,一時成為業內熱議的焦點。

  正方

  社交網絡將成最大消費場景

  派代網CEO邢孔育認為,整改後的雲集模式與此前罰款的行為要一分為二地看待,『說到底社交電商是基於移動互聯網發展出來的新經濟形態,目前電商80%的份額都在移動端,圍繞新經濟的平臺創新是值得鼓勵的,但同時任何商業創新都不得逾越法律法規的紅線。如果雲集沒有觸犯法律法規,那麼來自騰訊單方面的處罰權力誰來監管?』

  『社交網絡將是中國人最大的消費場景。』有贊CEO白鴉表示,未來新零售是傳統零售的春天,不是互聯網人的春天。人口紅利消失,消費變成了生活場景,越來越多人從搜索式購物到發現式消費。從品類的經營到場景的經營,會讓電商的頻率、客單更大地提昇。

  反方

  電子商務法律仍存空白地帶

  在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看來,『判斷披著「互聯網+」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屬於傳銷,可看其是否具備以下主要特征:是否需要交納或變相交納入門費;是否分層級,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是否根據下線獲利,上線直接或間接從發展的下線人員數量或銷售業績中計提報酬或「返傭」。』

  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始人麻策律師表示,有別於傳統線下傳銷組織,網絡傳銷之所以難以判定,原因在於他們往往會提供實質性的產品或服務。在他看來,雲集此前的擴張策略可能觸犯了相關法律條例,但平臺本身是有增值商品進行銷售。(倪明)

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