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批捕4名『善心匯』傳銷組織犯罪嫌疑人
本報訊 近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利用『善心匯』平臺犯罪的祝某等4人批准逮捕。記者暢凱通訊員林玥吉順
經查,犯罪嫌疑人祝某莉、王某、黃某、李某為了謀取經濟利益,加入『善心匯』傳銷組織,打著『扶貧救濟,均富共生』的幌子,以高額收益為誘餌,積極推薦多人加入該傳銷組織,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獲取提成的依據,騙取大量財物。其在傳銷組織活動中,積極發展多人加入傳銷組織成為其下線會員,對傳銷組織的建立、擴大起著關鍵作用,其在傳銷內部組織傳銷的人員數量及所處的層級達到刑事責任追究的標准,其行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因該案社會影響大,保亭檢察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多次派檢察官提前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引導偵查取證。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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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利22億餘元
『善心匯』案件張天明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據新華社電記者11日從公安部獲悉,日前,經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永州市公安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依法對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天明等多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同時,經檢察機關批准,全國多地公安機關也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等罪名對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
經查,犯罪嫌疑人張天明等人以『扶貧濟困、均富共生』、構建『新經濟生態模式』為名,故意歪曲國家『精准扶貧』等有關政策,在互聯網設立運行『善心匯眾扶互生大系統』,同時以高額回報引誘參與人變相繳納門檻費,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與人繼續發展他人參加『善心匯』組織,騙取巨額財物,嚴重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目前,已查明張天明等人非法獲利22億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