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原本是朋友相聚言歡的地方,因不滿朋友經常搶歌、切歌而大打出手致人輕傷,近日,江西贛州龍南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廖某庭。
家住龍南縣城的廖某庭在縣城開了兩家煙酒商行,2017年3月11日17時許,廖某庭的煙酒行聚集了七八號人喝茶,當晚,八個人一時興起喝了四瓶白酒。21時許,八人一起來到KTV唱歌。李某浩因平時喜歡唱歌,覺得輪流唱不過癮,別人唱時遂趁機加入,不管別人是否樂意只顧大聲唱,有時乾脆將自己點的歌切換到前頭,經常連唱好幾首,其他人則在一旁喝悶酒。廖某庭見此很不高興,便上前推搡李某浩,李某浩識趣讓給大家唱,但沒過多久,李某浩又開始搶歌、切歌,廖某庭見此情形便走出包廂來到大廳走廊,提起角落裡的滅火器再次返回包廂並朝李某浩頭上砸去,李某浩隨即倒地,但廖某庭持滅火器繼續對李某浩頭部進行擊打,直至被現場朋友勸開。
案發後,廖某庭逃離現場,9月5日其從廣州回到龍南進入自己店中時被抓獲。經鑒定,受害人李某浩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一級。
法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案發後其為逃避法律追究潛逃半年之久,社會危害性較大,故依法對其批准逮捕。
責任編輯:焦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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