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人員魏某冒充政府工作人員,5年間,每天假裝去政府機關上班,潛入各大會議現場,伺機與領導合照,然後發到朋友圈,以此博得信任,先後騙取他人200多萬元。
出人意料的是,他居然還以公務員身份,蒙騙了一名女老師,與其結婚生子,直到騙局敗露。此時,兩人的孩子已有7個月大。
日前,魏某因犯詐騙罪、招搖撞騙罪,被江蘇南通市崇川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
判決書顯示,魏某,現年41歲,南通崇川區人,大學文化。在23—28歲期間,曾多次因為嫖娼而被行政處罰。
2012年開始,魏某用上了假名——『李洪濤』,在多個公務員身份之間騰挪,從縣(區)、設區市『進階』至省級機關,先後以連雲港市灌雲縣政府工作人員、南通市崇川區政府大接訪工作人員、南通市團市委工作人員、團江蘇省委工作人員等身份招搖撞騙。
據南通法院系統相關人士向澎湃新聞介紹,2012年初,魏某結識南通某學校的女老師凌冰(化名),並開始追求凌冰。當時,魏某自稱是灌雲縣政府工作人員,俘獲凌冰的芳心,不久後兩人確定戀愛關系。後來,魏某又謊稱其調至南通工作,住進了凌冰家裡。
朝夕相處,如何保證假身份不被識破呢?為此,魏某費盡心機,每天假裝去政府機關上班,其實是去政府機關旁邊的報亭看報紙。有一天,凌冰的父親打聽到魏某不在某政府部門上班。面對謊言被拆穿,魏某卻謊稱,其已調至市級機關,順利蒙混過關。
判決書顯示,2015年9月,魏某使用李洪濤的名字,偽造了與凌冰的結婚證。(魏某對凌冰謊稱自己是政府機關人員,辦結婚登記時,根本不需要凌冰前往民政局結婚登記處,自己可以一手搞定。)同年10月,二人舉行婚禮,2016年7月,凌冰產下一子。因魏某沒有經濟來源,遂以購買房產、低價購買政府機關拍賣車輛、急需用錢等為由,先後騙取凌冰父母60餘萬元,用於平時個人的開銷。
凌冰做夢都想不到,這個枕邊人竟藏得如此之深:每天假裝去政府機關上班,還會潛入各大會議現場,與領導合照,並從網上下載會議現場照片進行合成,然後發布到朋友圈。
在這段婚姻關系之外,魏某還『紅杏出牆』,假冒南通市崇川區政府工作人員身份,博取一名女網友的信任,先後騙該女子借款6萬元。
直到今年2月,魏某東窗事發:『參加』某政府機關的會議時,因形跡可疑,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公安機關從其手機裡發現開會的照片和攜帶的政府文件,經鑒定均為偽造。
經法院審理查明,魏某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先後以急需用錢、幫人找工作、籌建項目為由,向10多人詐騙140餘萬元。
其中,2015年10月,魏某結識當地某小學校長,他自稱是南通市政府的工作人員,先後八次以給上級領導送禮、幫該校長家屬安排工作需要打點為由,詐騙17餘萬元。
2016年,魏某稱,其籌建幼兒園需要資金,騙取多人錢款,共計70餘萬元。
最終,南通崇川區法院認為,魏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招搖撞騙罪,判決魏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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