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起看病換醫院不需重復檢查#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多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明確醫療機構應按照相關原則,開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管理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以往每換一家醫院就要重復再做一次檢查這種極大困擾患者的問題,將得到解決。
黃女士因為身體不適住院,出於一些私人原因她轉院到了深圳一家醫院,黃女士一開始就做好了轉院後被院方要求重新做各種檢查的准備。
楊女士告訴記者,在深圳就診過的幾家醫院,一段時間有效的項目基本上都不會被要求重復檢查,病情變化較快的相關項目纔會要求重新檢查。
責任編輯:遲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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