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胡春艷 通訊員楊亞飛 吳慶榜) 利用信息網絡侵犯他人財產,已成為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案件的新『增長點』。近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天津一中院』)通報審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時,分析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現的新趨勢,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案件有所增加;未成年被告人呈低齡化趨勢,主要集中在15-17周歲。
2021年以來,該院共審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396件,婚姻家庭案件佔比大,案件反映出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問題不容忽視。『案件審理中發現,家庭環境的不穩定、家庭親密關系缺失、父母間的衝突、遭受欺凌等事件,均會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產生負面影響。』天津一中院副院長劉莉說。
在一起涉未成年人電信網絡詐騙案件中,16歲小田的父母長期在外務工,對孩子疏於管教。因為家庭溫暖與家庭監護缺失,在利益誘惑下,小田開始為他人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提供銀行卡、幫助轉移贓款,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對於案件中家庭監護缺失問題,天津一中院向小田的父母發出首份《家庭教育令》,明確監護人應切實履行監護職責,除為孩子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外,還應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承擔起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像這樣未成年人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關聯犯罪的案件,近年來有所增加。劉莉說,通過信息網絡侵犯他人財產,是犯罪分子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案件新的『增長點』。
劉莉表示,要堅持以司法保護促推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協同發力,共同守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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