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4月12日電 身為小學校長的吳瑞烈因不滿一名學生的家長上訪舉報其對學校管理不善而懷恨在心,便在一次談話發生言語衝突時殺害了這名學生。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吳瑞烈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吳瑞烈曾任廣東省高州市大坡鎮雙橋小學校長,由於學校教學質量差,2006年2月學生家長徐興建等人上訪,要求撤換吳,對此吳一直懷恨在心。2006年3月10日下午2時左右,時任校長的吳瑞烈到三年級教室找徐興建之子徐武軍到其宿捨談話。談話中兩人發生言語衝突,吳竟將徐武軍打死。
案發後,吳瑞烈先後逃到附近山上、親戚家、出租屋等處藏匿。2006年10月27日,吳被抓獲。
另經法院查明,2006年2月,吳瑞烈曾兩次挪用學校公款合計9.5萬元,其中8.3萬元借與他人從事『六合彩』賭博,1.2萬元用於個人使用,至今尚未歸還。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瑞烈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和挪用公款罪,依法應數罪並罰,遂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