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稱,2008年10月11日22時許,齊新、劉力男等6人來到糖果酒吧,李鑫宇在酒吧門前因車速過快引起楊森等人不滿,雙方發生口角。楊森在爭吵中拳擊李鑫宇和王金剛,經法醫鑒定,李、王兩人所受損傷均構成輕傷。
當齊新走出酒吧時,楊森衝上去照其頭部擊打一拳,林松嶺用事先撿起的水泥塊擊打齊新頭部一下,被人拉開。後來林松嶺再次擊打齊新面部兩拳,劉力男、齊新等人立即把他圍住撕扯。劉力男打他頭後部一拳,齊新踢他一腳,林松嶺掙脫後跑開,劉力男、齊新隨後追趕,林松嶺跑至西大直街地鐵施工護板處摔倒,劉力男上前,拳擊林面部數下,齊新腳踢林頭面部數下,被害人林松嶺當場死亡。
經法醫鑒定,林松嶺系頭面部受鈍性外力作用致蛛網膜下腔出血死亡。
齊新堅稱沒踢過林的頭部
受害人代理律師胡鳳濱說,不排除被告人辯護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的可能。他透露,齊新在供述中,從未給出有罪供詞。盡管監控錄像已記錄下齊新腳踢林松嶺的模糊畫面,但在接受警方調查時,齊新始終堅稱自己沒有踢過林松嶺的頭部,只不過是『活動活動腿』,就算踢到了,也是在對方遭受致命傷之後。
關於錄像,案發後曾有多種說法,為此,去年10月25日,哈爾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全部錄像。
哈爾濱市公安局副局長盧洪喜說,案發後媒體第一次播放的錄像資料,是鐵路警方介紹案情時給記者播放的,不是辦案機關正式向社會公布的錄像。警方沒有故意剪掉錄像。由於死者跑到了離鏡頭較遠的地方,夜間光線暗,所以有的畫面沒錄上。
導致林松嶺死亡的致命一擊,究竟由誰造成?這是判定被告人齊新、劉力男是否有罪或罪行輕重的關鍵,同時也將成為控辯雙方的辯論焦點。
昨天下午,記者在黑龍江大學法學院找到了齊新的辯護律師於逸生,他以案件開庭前不便接受任何媒體采訪為由,婉拒了采訪要求。
到11時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法院工作人員估計,今天的庭審可能要持續到下午甚至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