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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族要注意!明天這件事可比大甩賣更給力
2017-03-14 20:56:01 來源:中新網  作者:劉旭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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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易考拉海購截圖

  再如洋碼頭,提出消費者無理由退貨的前提是不影響二次銷售,未開封,未使用,包裝完好,物品狀態良好;所附帶的所有附件,禮品,收據,商家的獨特辨識碼都保持完好無損。然而,中新經緯客戶端(微信公眾號:jwview)隨機點開一個商品,卻看到了『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標識。↓

  洋碼頭截圖

  此外,據上海市消保委日前開展的網購消費體察,家樂福、歐尚等網上超市提高無理由退貨門檻。這些電商均要求消費者自行前往實體門店辦理退貨,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給退貨設置了障礙。

  體驗一把就退貨?退貨也要厚道

  對於很多消費者來說,一時衝動買錯了東西,『七天無理由退貨』簡直不能太貼心。不過,也有一些消費者正是看中這一便利,鑽了政策的空子。

  日前,微博認證為『威索尼可聲學有限公司董事長』的網友@郁夏峰曬出一張圖片,圖片上是幾大箱子的電子產品,該網友配文稱:『京東七天無理由退回來的貨,這裡足夠買一臺法拉利了,我們承諾不賣二手機,翻新機的,但是希望也盡量減少退貨。以後京東商場比較貴的產品我們都不會考慮在上面銷售。』

  在評論裡,網友們不太關心這幾箱子耳機到底值不值一臺法拉利,反倒不少人聲討為『蹭聽』而退貨的。@郁夏峰則表示,某款產品已經確定不在京東發售了,『除非不支持七天退貨政策』。

  網友@ClassicFilm表示:『原貨退回的還好,有些人鑽空子,退假貨回去,尤其是耳機耳塞這類,不好鑒定的』。更有網友表示,『更厲害的是換成高仿退回去』。這腦洞也真是夠大的!

  七天無理由退貨雖好,可不能濫用!濫用不僅損害賣家利益,也間接傷害了其他消費者。而且,為防止無理由退貨權的濫用,特別是防止惡意退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早有規定,對一些不適應退貨的商品進行限制。不過,對企業來說,如何減少十次購買九次退的『假消費者』,也需要上心了!

  注意!不是所有商品都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根據辦法的規定,以下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1、消費者定作的商品;

  2、鮮活易腐的商品;

  3、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

  4、交付的報紙、期刊。

  此外,以下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1、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

  2、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

  3、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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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