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游泳不能畢業——清華大學將從2017年開始針對本科新生提出的這一新要求,一時成為輿論熱點。
據清華新聞網此前報道,清華大學校長邱勇在學校2017年教職工大會上提出:『針對如何進一步弘揚清華體育傳統的問題,學校將增加大一新生課外鍛煉時間,並對每一位新生提出學會游泳的要求等。』
3月27日,清華大學校方向澎湃新聞證實,這一要求的標准說法是——從2017級開始,清華大學學生必須通過入學後的游泳測試或參加游泳課的學習並達到要求,否則不能獲得畢業證書(特殊情況除外)。
盡管一些媒體披露,對學生游泳技能的考評並不是清華大學『專屬』,但社會圍繞新規依然出現了多種聲音。
比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公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乾意見的通知》,『把增強學生體質作為學校教育的基本目標之一』,『確保學生體育課程和課餘活動時間,切實提高學校體育質量』,但體育項目種類豐富,為何獨獨對游泳技能提出要求?
又比如,學校提出這一要求後,是否能在教學和硬件設施方面給予足夠保障?學生如果就是學不會,真的就不能畢業了嗎?
還有意見認為,把游泳作為必修課是大學的自主權;新規合不合適,應當由學生說了算,而不是任由『吃瓜群眾』發表情緒化的見解。

『不會游泳不能畢業』非首次
按照清華大學校方的解釋,新規的制定不是一時興起。
清華歷史上曾經提出『不會游泳不能畢業』的要求,但由於學生規模擴大、場館有限等因素而中止。
1919年,學校提出『不會游泳不能畢業赴美』的要求,當時會游泳的標准是『游泳20碼之距離』,因為剛剛建成的西體育館游泳池的長度為20碼(18.28米)。
上世紀90年代末,隨著清華游泳館建設的進行,學校提出清華學生至少能游50米以上,為此專門為二年級學生開設游泳課。但並沒有將『不會游泳不能畢業』寫入學生手冊,因此沒有被看做是硬性要求。
此外,據北京日報報道,清華的知名校友中,有不少曾差點栽在游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