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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穿鐵道被撞身亡無人認屍 醫院索要7年停屍費
2017-03-31 08:49:29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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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自2009年10月至今,小花的遺體一直靜靜地躺在衡水市第四人民醫院太平間的冰櫃中。8年前,8歲的小花橫穿鐵道時被火車撞死,由於始終無人處理屍體,該醫院將北京鐵路局起訴至法院索要停屍費。一審法院判決鐵路局支付近30萬元的停屍費,鐵路局方面不服上訴。昨天,市一中院二審開庭審理了這起停屍糾紛案件。

  醫院起訴索要停屍費

  醫院方面訴稱,2009年10月12日,北京鐵路局聯系醫院太平間工作人員,要求存放女童屍體一具,隨即將小花的屍體送到醫院太平間。醫院方面妥善存放後,多次要求北京鐵路局繳納停屍費,但對方以未與死者家長達成協議為由一直推托。2013年年底,衡水市推行殯葬改革,要求撤銷各醫院太平間,醫院方面多次要求北京鐵路局處理屍體、繳納停屍費,對方仍置之不理。醫院方面隨即將北京鐵路局起訴至法院,索要2009年10月12日至2016年8月23日起訴之日的停屍費共計299640元。

  鐵路局方面承認小花是在穿越鐵路線路時與正在行駛的列車相撞身亡,但同時表示,事發後已將小花的屍體交給其父親史某領走。當晚史某又將屍體拉到車站派出所門口,後經派出所勸說,同意將小花的屍體停放在衡水四院太平間。後由於死者家屬漫天要價,一直不火化屍體,纔導致屍體存放至今。其只是相撞事故的當事人,經過公安機關調查後,小花的屍體已交給家屬領走處理。根據相關規定,死亡人員應在7日內火化,但家屬不積極尋求司法救濟,還以不火化屍體要挾加碼,因此停屍費應該由家屬承擔。

  一審判決鐵路局支付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史某作為小花的父親,北京鐵路局下屬的衡水車務段作為事故的處理方,共同將屍體運至衡水四院存放於太平間內,對此應認定雙方系共同委托衡水四院存放屍體。衡水四院有權要求任何一方支付全部停屍費。北京鐵路局可在支付該費用後,與史某協商解決費用的分擔問題。據此判決北京鐵路局向衡水市第四人民醫院支付停屍費。一審判決作出後,鐵路局方面不服提出上訴。昨天下午,市一中院二審開庭審理了這起停屍服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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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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