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局上訴稱無火化權利
鐵路局方面認為,一審判決將鐵路局認定為這起停屍合同糾紛的主體是錯誤的,只有親屬纔對小花的屍體享有所有權,鐵路局沒有對屍體火化的權利。而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可能導致屍體永遠存放在醫院太平間,無需支付費用,從而導致本案案結事不了的結果,也不符合中國的倫理道德。
醫院方面則表示,事發後,鐵路方面怕死者的父親鬧事,所以是由派出所把孩子屍體送到太平間。而醫院此前也曾多次接受鐵路派出所送來的無主屍體,接受派出所的委托代為保存屍體。因此要求鐵路局方面支付停屍費用合理合法,一審判決完全正確。
被撞女孩系拾荒人子女
隨後,上述雙方就存放屍體的主體是誰,以及到底該由誰來支付停屍費用兩個爭議焦點展開辯論。庭審結束前,法官例行詢問雙方是否接受調解,醫院方面表示接受調解,但鐵路局方面拒絕。法官隨即宣布休庭,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後,北京晨報記者從醫院方面的代理人處了解到,小花的父母是拾荒者,家中除小花外還有多名子女。此前醫院方面也希望派出所能夠幫忙聯系小花的父親協商支付停屍費,但對方一直沒有露面,直到去年,其父史某因犯罪獲刑,小花母親則有精神障礙,無法正常交流。『我們堅持認為是鐵路局和女孩的家人共同委托停屍,所以在聯系家人無果的情況下,纔起訴要求鐵路局支付停屍費用,畢竟時間這麼久了,也該給孩子的屍體一個妥善的安置。』代理人說。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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