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稱要麼補差價購房要麼退還房款
大河報記者在馬先生提供的『南海國際內部預定房源協議書』上明確看到,馬先生預定的是南海國際小區13號樓西單元8層,房屋建築面積93平方米,2016年11月30日前交付。
在違約條款中明確標明,甲方(鶴壁市恆基置業有限公司)通知乙方(馬先生)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乙方必須7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房屋預定協議、交款收據原件到南海國際售樓部與甲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交納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時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有權自主處理該房,並扣除總房款5%的違約金。
『我從簽訂預定房源協議書後,就沒有接到過他們打來的任何電話,現在他們私自把房子賣出去,就是毀約,欺詐消費者。去房管局查詢之後纔相信已經備過案,而且還是加價賣出去的。』馬先生的妻子一提起這事就十分窩火。
隨後,大河報記者與馬先生夫婦在負責南海國際小區的申總辦公室,見到了與馬先生簽訂協議的宋老板。據宋老板介紹,這套房子確實是馬先生預定的房源,但是他曾電話通知過馬先生前來補交款項,簽訂正式合同,也在報紙上刊登過相關公告,但是對方一直遲遲未到售樓部辦理相關手續,只好在2016年9月份左右,把房源賣給了別人。
最後在申總的協調下,開發商給出了兩種解決方案,要麼更換其他房源,除首付款6萬多元按照當時的價格購買的住房面積外,其他的住房面積按照現在的房價補差價;要麼退還馬先生的預定房源款6萬多元,並按照銀行利息一並計算歸還。
『我不清楚房子怎麼賣給了別人,現在莫名其妙地把責任推給了我,這是咋回事?』馬先生說,當初買房協議書上定價就是3700元,他又不是現在買的房子,已經答應兒媳婦的房子也不捨得退掉,這種坐地起價補差價的行為,讓他進退兩難。
目前,此事仍在協商,大河報記者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