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信不信,我還真是信的。
這回啊,陶女士遇到的事情比發回失物還要驚喜!
因為辦案民警告訴她:抓獲小偷的時候,這個扒手身上有一筆現金。
然後,只要是他交代的扒竊案件,經過警方查證的,失主報案過的,都得到了現金賠償。
按照手機在丟失時的折舊價格計算。
因此,當年的陶小妹、現在的陶女士,還能得到人民幣1215元的現金賠償!
驚喜不驚喜?意外不意外?
最感動她的是,這位姓劉的刑警告訴她:『扒手是2011年抓獲的,報過案的失主,當年都領走了賠償,就剩下你一個了。我們找了你好多次都聯系不上。』
陶女士趕緊告訴劉警官:我從臨安嫁到安徽銅陵去了,2011年剛好是大學畢業那年,去了安徽,換了手機號。
放下電話,陶女士的心情越來越激動。
一開始聽到餘杭公安打電話找她,還以為是騙子呢!
慢慢想起來,她被偷的當時其實就知道小偷是誰了。
『當時,雖然很多人看到小偷,但是沒人指認,只好不了了之。因為手機的價值比較高,我就去報案做了個筆錄。』
一點點回憶起來,她真是萬萬沒想到,八年以後還能得到賠償。
說到賠償金的領取手續,餘杭刑警大隊也是特別人性化。
劉警官問陶女士,你近期回不回杭州?能不能來餘杭公安一趟?
聽陶女士回答說一年也就回臨安一兩次,他就去問財務工作人員,能不能給陶女士行一下方便。
考慮到支付寶是實名認證的,最後陶女士通過支付寶收到了這筆手機賠償款。
2009年手機被偷!2011年破案!
這筆錢整整找了失主6年!
2017年春天,終於歸還給失主啦!
就像陶女士自己說的,把這件事發了朋友圈,『大家都不敢相信這是真的!』


好,我們答應劉警官,絕不告訴大家,他名叫劉戌晨!
絕對幫助他保持低調,因為他是一個資深偵查員!
或許你在餘杭某個小區裡,會見到他陪著兩個娃玩的樣子,以為他只是一個普通的好爸爸。
這樣的機會特別少,你要是能這麼偶遇成功,絕對是人品值爆表啊。
其實,我們身邊這樣的無名英雄特別多!
這就是我們的安全感之由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