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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要錢有求必應 這名高官被判無期二審改判14年
2017-04-05 21:03:25 來源:金羊網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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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結交多名情人,女友向他要錢,他便去找老板『買單』。這是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副秘書長、省海洋與漁業局原局長李珠江受賄案中的細節。廣東省高院近日公布了李珠江案二審判決,李珠江二審由先前的被判處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14年。法院認定其受賄共計人民幣507萬元、港幣131萬元、美元1萬元、黃色金屬二塊(各重500克,價值共計人民幣217670元)、價值人民幣32.8萬元奔馳轎車一輛、價值港幣2.3萬元浪琴手表一塊。

  法院審理查明,李珠江在任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多家公司在海砂開采申請海域使用證及海域使用證延期加注意見、沿海漁民轉產轉業議案資金、打擊非法開采海砂、疏浚泥固化處理基地項目、漁港項目、漁業安全生產通信指揮系統項目等事項辦理過程中提供幫助,多次收受鄺某文、陳某財、李某甲、王某華、李某培、李某乙、沈某等7人賄賂錢物共計人民幣507萬元、港幣131萬元、美元1萬元、黃色金屬二塊(各重500克,價值共計人民幣217670元)、價值人民幣32.8萬元奔馳轎車一輛、價值港幣2.3萬元浪琴手表一塊。案發後,李珠江妻子楊某霞已退贓人民幣394萬元,並上繳黃色金屬一塊,重500克。

  多宗受賄是為了紅顏

  李珠江在供述中說,2009年6月,其女朋友葉某英告訴其在珠海買房,首期付款有困難。李珠江答應幫她,並要了葉的賬號,隨後發信息給身兼多家公司董事長的李某甲,請他匯20萬元給葉某英。匯完後李某甲發信息告訴他『錢已經匯過去了。』

  2009年10月,葉某英又找李珠江要錢,李珠江於是又發信息給李某甲,後來李某甲又匯了20萬元給葉某英。

  行賄人李某甲則在證言中稱,李某燕也是李珠江的女朋友,原是一家酒店的一個部長。李珠江曾打電話給他,說李某燕想借5萬元開店。後來他給李某燕匯過去5萬元,這5萬元李珠江和李某燕都沒有還。

  汕尾中院一審判決李珠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珠江上訴後,廣東高院二審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審判程序合法,唯修訂後的刑法及司法解釋對受賄罪的量刑標准作出調整,根據從舊兼從輕原則,對上訴人的量刑應作相應調整,二審以受賄罪改判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0萬元。

責任編輯:遲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