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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新辦法施行近一月 商品開袋驗貨後能否退貨?
2017-04-10 10:34:05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姚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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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開袋驗貨後能否退貨?『海淘』是否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3月15日起,《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正式施行,新規細化填補了不少監管空白,有望更加給力地保護消費者網絡購物的合法權益。『下單容易退貨難』的網購難題在新規實施後是否得到改善?相關電商平臺執行情況如何?

  3月15日起,國家工商總局制定出臺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施行,細化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明確了不適用退貨的商品范圍和商品完好標准以及相關退貨程序,並對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該辦法規定,作出了明確的處罰細則。

  新規的落地實施情況怎樣?目前消費者還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網絡交易平臺應當負起什麼責任?

  『開袋驗貨』少了後顧之懮

  大的電商平臺調整退貨流程,但也有平臺未盡到顯著提示義務

  『開袋驗貨』是否影響退貨?在江蘇省消協,此類的投訴不在少數。

  《辦法》明確,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可以依照七日無理由退貨相關規定進行退貨。這項法律依據讓消費者『開袋驗貨』少了一些後顧之懮。

  『新規給消費者吃了一顆定心丸,購物更有底氣了。』蘇州姑娘小娟前不久纔在網購平臺『無理由』退了一件新買的外褲,退貨過程十分順利。采訪中,不少消費者對網購退貨的這一新規表示支持。

  江蘇省工商局消保分局副局長趙榮霞介紹,目前大的平臺都根據規定,修改了售後服務特別是『退貨』條款,重新調整了『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目錄』和平臺對於七日無理由退貨『商品完好』的標准,修改退貨流程,用技術手段保證退貨時限、退款時限的合法合規。但也有部分網絡商品交易平臺還沒有在流程中進行『跳框確認』,而只是在網站或平臺公告中予以說明或者在相關商品信息中進行標注,沒有盡到顯著提示義務。

  南京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許明告訴記者,過去投訴中出現較多的一種情況是,商家利用網頁上的技術手段,消費者下單時如果選擇『不同意放棄七天無理由退貨』,則完成不了訂單;而『同意放棄七天無理由退貨』,則不能享受到權利。另一種的情況是,網購商品出現質量問題的退貨一般是不需要買家承擔運費的,而七天無理由退貨則需要,有一些店鋪要求買家因質量、缺件等問題造成退貨時也按照七日無理由退貨走。『隨著新規的出臺,這些問題正在逐漸緩解。』許明說。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明確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等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同時,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這也令一些商家松了一口氣。據悉,以往消協每年都會接到消費者購買保健內衣、手機耳機等產品要求退貨的情況,商家表示該產品已被貼身試穿,已聯網或被激活,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不能退換。雙方各執一詞、久拖不決。《辦法》施行後有了細則,一些網店也提醒消費者,可以就近到實體店進行試聽試用等,倡導理性消費以避免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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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