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為女兒上學,他拿400萬公款『還情』

資料圖片
劉某是蘇北某縣政府金融辦主任,別看官不大,權力卻不小,他手頭掌握著數億元的應急互助基金。對一些急需資金的企業來說他就是『財神爺』,對自己來說,互助基金則成了可以自由支配的『小金庫』——
叔侄勾結違法獲利數百萬
蘇北某縣政府為應對金融危機等因素對當地中小企業的衝擊並扶持其發展,設立了中小企業應急互助基金(以下簡稱互助基金),以幫助會員企業進行短期資金周轉。互助基金由會員企業繳納和縣財政撥款共同構成,2012年後該基金規模已達到幾億元,由某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某縣金融辦)負責管理。
劉某在鄉鎮工作多年,一心想要主政一方。2012年1月,劉某由某鎮鎮長調任為某縣金融辦主任後,他認為自己的仕途已到盡頭,有些心灰意冷,但同老板們接觸多了,他又開始心猿意馬。先是安排侄子小劉(另案處理)到某縣金融辦所屬的盛達擔保公司擔任業務經理,後又安排他注冊成立一家名為蘇通商貿的空殼公司,利用自己的權力和影響,給中小企業申請互助基金設卡使絆,讓這些企業老板在情急無奈之下通過他或小劉向蘇通商貿借貸,賺取利息供叔侄二人共同使用。
然而劉某不滿足於這樣小打小鬧,又打起了互助基金的主意。2014年3月,房地產公司老板馬某請劉某幫忙借款600萬元,表示會很快歸還,並允諾給予40萬元利息。心動的劉某遂安排小劉向另一位有求於他的房地產老板孫某無償借款600萬元,然後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借給馬某。借款到期後,馬某資金周轉不開,孫某卻催得緊。情急之下小劉向劉某支招,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先借600萬元互助基金還給孫某,等馬某歸還本息後,再將600萬元還給金融辦,劉某表示同意。
蘇通商貿不是互助基金的贊助單位,也不符合申請互助基金的條件。但是在劉某的操作、安排下,小劉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將600萬元順利借出,歸還孫某。不久後,馬某陸續將600萬元本金和40萬元利息還給小劉,小劉依照劉某的安排將600萬元還至某縣金融辦賬戶。為了掩人耳目,劉某還特意安排小劉將1.2萬元作為挪用這600萬元的利息打到金融辦賬戶。
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劉某利用手中的權力,先後多次安排不符合互助基金申請條件的公司、企業進行申請,再由他暗箱操作予以發放,共挪用互助基金2100餘萬元。這筆資金或被用於歸還個人銀行貸款,或被用於合資入股。更有甚者,劉某以蘇通商貿的名義將其個人的錢借給公司、企業使用後,為了能讓這些公司、企業按時歸還本息,違規把互助基金出借給這些公司、企業,然後再由這些公司、企業把錢歸還給他或小劉,以避免自己的財產遭受損失。通過不斷地違規拆借互助基金,叔侄二人共違法獲利數百萬元,嚴重損害了互助基金會員單位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