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漳平4月17日電 為了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他人詐騙犯罪所得,仍將贓款通過自動取款機,螞蟻搬家式將贓款分批轉走、取現。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7日披露,該院一審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漳平市公安局依法扣押的贓款人民幣40.5萬元,由漳平市公安局按相應數額比例退還給被騙的受害人。
2016年3月至5月期間,被告人劉某某明知系他人詐騙所得,為了每天200元的報酬,仍接受劉某(另案處理)僱傭,多次在漳平城區各銀行ATM機持本人及多張非本人身份證明開設的信用卡,幫助他人轉賬、取現,共計人民幣618.98萬元。5月3日下午,被告人劉某某在漳平市某店鋪內被漳平市公安局民警抓獲,並在現場查扣U盾、手機、銀行卡及贓款人民幣40.5萬元。(完)
責任編輯:王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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