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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也屬於職業病 申請工傷待遇卻再被『烤』倒
2017-08-01 11:04:16 來源:工人日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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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中暑申請工傷待遇卻被再次『烤』倒

  被『烤』倒下的張明福,其家屬在為其申請工傷保險時,正經受著更大的『烤』驗。

  2012年,安監總局、人社部等部門聯合下發《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我國《職業病目錄》將物理環境所致的中暑納入職業病范疇。這是一種在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因體內熱平衡或水鹽代謝紊亂而引起的、以中樞神經系統或心血管障礙為主要表現的急性疾病。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勞動者一旦在高溫作業時中暑,在送診的同時,一定要經過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確認為『職業性中暑』後,即可向當地社會保險部門申請工傷認定。按人社部門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人社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重慶市總工會公益律師李建表示,只有被診斷為職業病的中暑從業者纔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這類從業者一般長期在高溫環境下作業,或者有高溫接觸史。譬如鋼鐵工人、建築工人和環衛工人等。

  張明福的妻子劉萍告訴記者,目前已花醫藥費2萬餘元,想找單位幫忙出點錢卻被以未簽勞動合同為由拒絕。『我們平時都是按照包工頭的安排做工,工資也是他發給我們。』工友於連兵證實了了劉萍所說的情況。

  重慶大鼎律師事務所律師鮑光亮表示,未簽訂勞動合同往往成為勞動者工傷維權的『攔路虎』,一般勞動者很難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而且,訴訟審理程序過長也是工傷維權的一大障礙,『以工傷維權案件為例,從最初的勞動關系確認到最後獲得相應的賠償款,共有12個環節。如果不考慮公告送達、案卷移送和特殊案件需要延長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以及審判期限等特殊情況,即使在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這12個環節走完所需時間為29個月,若再加上上述因素,超過3年也不足為奇。』記者了解到,工傷者申請賠償,要經過勞動部門的調解、工傷認定、傷殘等級鑒定、勞動爭議仲裁等諸多程序,維權程序復雜、時間漫長。

責任編輯: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