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中心:門牌號是委托商家貼的
發現問題後就改正了
為了解決這個弄錯房子的問題,602室業主賈女士和603室業主小陳家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紫陽縣司法局糾紛調解中心還進行了司法調解,但由於賈女士、小陳家和保障中心、物業公司、城投公司等各有說辭,訴求差距較大,調解至今未有結果。
據了解,在調解中,602室業主賈女士嫌新房被別人裝修,要求按現在市場價3000元/平方米來售出自己的房子;小陳家認為自己也有一定過錯,雖然購房價是2400元/平方米,願意就超出自家的實際購買面積的部分,按市場價購買,其餘部分的差價應有保障中心、城投公司等單位來承擔;紫陽縣城投公司作為銷售單位認為,合同沒有問題,小陳家買的就是603室,他們沒有過錯;物業公司認為是門牌號錯誤導致交房錯誤,責任也不在他們;保障中心認為事情復雜,各方責任難以界定劃分,建議走司法程序。
昨日下午,紫陽縣保障中心負責新桃小區建設工作的工作人員鄺鋒波告訴華商報記者,6號樓的樓層門牌號是保障中心委托一牌匾商家制作懸掛粘貼的,去年大約11月底12月初,保障中心與房管局去驗收時發現了問題,整個1單元都弄錯了牌號,隨後就更正過來,當時沒有人反映有什麼問題。
鄺鋒波認為,小陳家買的是99.42平方米的房子,而賈女士的房子是108平方米,他在購房時應當知道;物業公司也應當明白房子的面積大小,不能隨便就交房並讓業主收房,此外城投公司售樓部也應當告知房屋的面積及位置走向,這些單位對此事都應有責任。
『門牌貼錯是事實,保障中心有責任,但不能把責任全推給我們。』鄺鋒波說,『現在城投公司售樓部聘用的銷售人員已經全部離職,也無法調查當時的情況,我們建議走司法程序,分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