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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單車不受鼓勵:安全隱患突出 電池污染嚴重
2017-08-08 08:44:07 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謝佳潔 楊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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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光新聞

  8月2日,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於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稿,其中明確指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視員李江平表示,這樣規定主要考慮到車輛普遍超標,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准要求;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火災安全隱患突出;車輛運行安全風險高;此外,電池污染問題嚴重。

  截至目前,針對這項規定,一些主要的共享電單車企業並未給於回應,且多家企業拒絕了記者采訪。覓馬出行電動車相關負責人周生餘稱:『政府不鼓勵,但也沒明令禁止。電動自行車符合市場需求,會慢慢走向完善。』

  多地叫停共享電單車

  今年年初,北京、上海等地陸續出現了『小蜜單車』『電斑馬』『7號電單車』等共享電單車,使用方法與共享單車相似。但曾因未上牌照,沒有腳蹬,存在安全隱患等原因,被禁止或查處過。

  2月中旬,50輛『小蜜公共電動單車』被北京交管部門勒令收回。根據《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 17761-1999)和《北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小蜜公共電動單車的車輛無牌照,屬違法上路行駛行為,且沒有腳蹬,存在安全隱患。今年5月,上海也叫停共享電單車,並對已上路的6萬輛車進行相應處理。此外,全國也有多地禁止共享電單車投放。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依然能在北京、上海等地找到小蜜、芒果、覓馬出行等品牌的共享電單車。

  7號電單車CMO崔曉琪介紹,目前全國范圍內共享電單車的平臺有十餘家,只有極少平臺采用的是國標車。

  小蜜單車所屬平臺方寶駕出行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投放的小蜜單車全部使用國標車(電單車國家標准:車身質量小於40kg,時速低於20公裡每小時,具備腳踏功能,功率小於240w)。重點在校園區域投放的易百客電單車的負責人曹高明說:『目前投用的新型電單車重量比國家標准更輕,剎車時慣性更小,更能保障騎車人的安全。我們還用了電子中控模塊,用戶即使想把鎖撬開進行違規使用也是行不通的。』

  曹高明認為,共享電單車產生不安全因素,主要是因為使用者,而不是電單車本身。『電單車只要符合國家標准,基本上都不會有危險,只是騎行的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纔會出事故。』

  近日,北京法制辦發布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規定》草案提出,電動自行車必須登記上牌後纔能上路行駛。

  據寶駕出行介紹,小蜜單車已獲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頒發的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但記者隨機在北京市東城區街頭看到的小蜜單車和芒果單車,並沒有牌照。除小蜜單車和芒果單車外,覓馬出行電單車也未上牌照。周生餘稱,目前正在和相關部門溝通,統一上牌。

  廣州市交通部門表示,對於企業使用電動自行車或者其他帶助力、動力驅動裝置車輛用於互聯網租賃的行為,交通部門會同市、區各相關部門嚴格依法依規處置。『基於互聯網租賃的形式,則增加了擁有人與使用人分離的因素,增加了安全檢查方面的交接,相應的安全風險進一步加大。』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2條規定,在道路上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記者嘗試使用別人的身份證注冊了小蜜單車、芒果單車,均通過了驗證。

  『我們嚴格按照國家標准,用戶租用也需要實名認證。』但周生餘同時稱,雖然平臺要求實名認證,但如果使用者用虛假信息注冊,平臺也無法完全禁止不符合年齡要求的使用者騎行電單車。

  而據最新的《關於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即便是共享自行車,也被要求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

  在運營層面,李江平認為,租賃電動自行車火災安全隱患突出。『租賃電動自行車存取點充電、消防等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充電過程和露天停放影響電池安全,存在較大消防安全隱患。』

  據了解,覓馬出行已在廣東中山市投放了1000輛共享電單車,接下來會向已簽約的20個城市投放更多的共享電單車。而易百客計劃今年暑假在北京、上海等40所高校再投放2萬輛共享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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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楊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