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為自救劫持人質被認定不構成犯罪
案發地點:河南省新鄉市
案發緣由:公園內一名男子突然衝上前劫持一名小男孩,大喊救命
河北省滄州市青年馬某被騙入傳銷團伙後的經歷可謂曲折,他從被毆打、囚禁,到最後為了逃離傳銷組織而持刀劫持人質,被公安機關以涉嫌綁架犯罪刑事拘留,最終,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馬某不構成犯罪,決定不予批准逮捕。
今天,《法制日報》記者從紅旗區檢察院獲悉,馬某被無罪釋放後,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傳銷團伙頭目陸某、唐某已於7月31日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公園內持刀劫持數名人質
3月18日下午5時左右,新鄉市牧野公園內,休閑的群眾或是樹林間散步或是坐在長椅上閉目養神,一派恬靜祥和氣氛。不遠處的草坪上,四五名男男女女在做著游戲。突然,其中一名男子衝到從草坪路過的3歲左右的小男孩面前,一把將其拽到懷裡,用水果刀橫在了小男孩的胸前大喊:『救命啊!趕快報警,我被傳銷控制了……』
持刀男子就是馬某,此時,他已經被傳銷團伙囚禁了兩天。因為不願加入該傳銷團伙,兩天內,他遭遇了打耳光、拽頭發、拿煙灰缸砸頭、罰跪等非人折磨。當天下午,傳銷團伙帶他出來『散散心』,趁著對方人少,馬某纔孤注一擲持刀劫持了小男孩,期望著小男孩的家人能夠報警,自己獲得解救。
小男孩的家人本能地衝上前去想把孩子奪回來,馬某則大喊著連連後退。幾乎是在同時,草坪上的數名男子也趕了過來,將馬某一頓痛毆,小男孩與家人趁機離開。廝打中,馬某用手中的水果刀將對方兩名男子捅傷。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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