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入傳銷組織被限制自由
被打倒在地的馬某奮力衝出人群,繼續向前飛奔,又先後持刀劫持3名群眾,均高喊『求求你們趕快報警,我被傳銷控制了……』接到數位群眾報警後,新鄉市公安局洪門分局民警趕到現場,馬某趴在地上大喊:『趕快把我帶走!』
經查,馬某,河北滄州人,22歲。3月初,他學汽修時的同學柯某在微信上聯系說,新鄉市某物流公司正在招人,月工資大約6000元,自己已經入職了,建議他也來應聘。正在為工作發愁的馬某一看工資也不低,便從老家坐火車趕到了新鄉。
3月16日上午,馬某到達新鄉。柯某在電話裡告訴馬某,自己正在忙,等下午下班以後就接他。果然,到了當天傍晚,柯某帶著一名男子找到馬某住的賓館,然後帶著他吃飯、逛商場,一直到晚上,纔將其帶到他們在某小區租住的住處。
這是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屋裡打了地鋪,十餘名男女都住在這裡。馬某一進到屋裡,心裡就起疑了。
這是一個以湖北籍陸某、唐某為首的一個傳銷窩點。他們以物流公司高薪招人為誘餌,騙取求職者信任,等被騙者到了以後,便控制其人身自由,強制要求其加入傳銷團伙。馬某進屋後,一名男子以用手機玩一會兒游戲為由要走了他的手機,另一名團伙成員就上來說,以前說的物流公司大風刮跑了,沒了,你以後就跟著我們乾吧,前途光明遠大……
當晚,傳銷團伙成員輪番上陣,想要說服馬某,但馬某拒不同意。在接下來的兩天內,該團伙成員采取恐嚇、毆打等方式對其打耳光、拽頭發、拿煙灰缸砸頭、罰跪等。他們打累了,還撥通馬某家人的電話,讓其給家裡報平安,之後還撥通其女友電話,逼迫其與女友斷絕關系。
持刀劫持人質涉嫌綁架罪
馬某因持刀劫持人質被警方帶走的當天,警方決定對其被非法拘禁一案進行調查。隨後,傳銷窩點被查。
3月23日,傳銷團伙頭目陸某、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馬某則被警方以涉嫌綁架犯罪向紅旗區檢察院申請批捕。
紅旗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馬某被傳銷團伙非法拘禁期間遭遇了恐嚇、毆打,其生命安全已經受到嚴重威脅,其劫持人質的目的只是為了呼救,而且沒有給被劫持者帶來任何傷害,不符合綁架罪的法定情形。同時,馬某客觀上實施的劫持人質行為,是在其自身安全受到重大威脅時,為了求救不得已而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且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被劫持人質了解到馬某的遭遇後也出具了諒解書,未造成嚴重的社會後果。
3月30日,紅旗區檢察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書,馬某被無罪釋放。
發稿前,馬某在電話中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想想都後怕,真沒想到傳銷團伙會那麼瘋狂!我慶幸遇到了好檢察官,幫自己洗脫了罪名。』
馬某還告訴記者,他回家後整整休養了一個月,纔從陰影中慢慢走出來。目前,他在一家修車廠上班,生活已經回到了正常軌道。他希望更多的人能從自己身上接受教訓,不能輕易相信高收入,更不能貪戀高額回報。
本報新鄉(河南)8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