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婚姻期間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什麼情況下會算個人所有
這則新聞讓編輯部裡也炸開了鍋。不是說只要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管老公老婆,誰賺的多,不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這則新聞裡男方把房產劃歸到女方名下,當時女方還是他老婆,難道這就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了。
這就牽涉到夫妻共同財產和婚姻財產分割這兩個法律問題。
浙江某律師事務所律師柯直說,哪怕婚姻關系內,也可以有個人獨有的財產。
就像本案例。雙方大人出資買房是在小夫妻結婚登記之後,又登記在小兩口名下,那麼房產屬於夫妻共有。
如果雙方大人出資是在小倆口登記之前,那麼又另當別論了,即便,房產證是做在小倆口名下,也就是說男方女方名字都在上面,但是他們倆擁有的房產份額也是不一樣的,根據各自大人出資份額來。比如像本案,男方大人出資70萬,女方大人出資10萬,那麼兩人如果要離婚,各自所有的份額,男方是7?8,女方是1?8。這在法律上叫『按份共有』。
問題回到婚姻存續期間,夫妻怎麼再分割財產。
像本案中,男方跟女方說,房子歸你獨有。其實從法律上來說,就是男方把自己所擁有的這套房產的1?2份額『贈與』女方。
贈與合同是實踐性,而非承諾性的。不是口頭說說,或者夫妻兩個自己寫個協議就能有效的。必須通過『房產過戶』或者『婚內財產約定公證』這兩種法定手續纔能正式『生效』。這對小夫妻直接辦了過戶,那麼盡管當時他們仍舊是夫妻,但是房子就是算女方一人獨有了。一旦離婚,房產就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那麼存款呢?也能贈與嗎?
答案是肯定的,比如夫妻約定好了,家裡所有存款中的100萬歸女方一人所有,那麼該約定經過公證,還要再履行一道程序,就是錢從男人的賬戶劃歸到女方賬戶。那麼這個時候,在女方賬戶裡比如有好幾百萬,但是其中100萬有過約定的,就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了。贈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