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公斤黃金被扣18年當事人獲1100萬元國家賠償
甘肅商人馬超、馬五德等人終於拿到了國家賠償決定書。這意味著,他們追討18年的黃金終於有了結果。
1999年7月,馬超等人僱用司機從甘肅運送58公斤黃金前往拉薩,准備出售給中國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
車輛行駛至那曲地區時,遭到那曲公安處攔截,這批黃金被以走私的名義查扣。
隨後的多年裡,他們一直向那曲公安處討要被扣押的黃金,直到2016年,他們纔獲悉:這些黃金早已被那曲公安處變賣給當地銀行,錢款已上交至那曲地區財政局。
馬超等人申請國家賠償,但兩次遭到拒絕。8月2日,西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認定,那曲公安處至今仍沒有證據證明涉案黃金的來源及相關人員的違法行為,應當返還在1999年7月扣押上述5人運輸的58公斤黃金。由於黃金已被變賣上繳國庫,改為賠償人民幣1100萬元。
責任編輯: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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